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间后才将货币缴付给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半年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以实物等形式出资的用货币代替出资或以货币出资的用实物等其他财产代替出资等。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股东恶意串通,在股东未提供任何货币、实物等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虚假的资金信用证明,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东以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如机器设备、房屋等作价出资,导致在公司成立后,不能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以实物出资,而公司成立后,根本未将实物交付公司实际占有、使用等二、出资人选择做隐名股东的原因既然隐名股东是一个学界争议的概念,其权利也因为其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股东登记形式的规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为何,一些股东仍然选择作为公司的隐名股东,站在股东权利阴影之下,却承受与其他公司股东一样的法律责任?1.规避我国强制性法律规定。我国法律对国家公务员从事经营性活动、外商投资企业行业准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等具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以致一些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的主体、不符合公司行业准入制度的主体为在我国从事该方面的经营活动而选择成为隐名股东,规避法律管制。2.规避我国冗繁的商务部门审批制度。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企业股权变更、章程修改等行为时,不仅应符合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专项规定,还应向审批机关报送相关材料。许多境外出资人为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省却冗繁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流程,选择以境内公民的名义代持其股份,从而使实际的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内资企业进行管理。3.出资人因商业或自身经济情况考虑不愿公开身份。出资人基于商业竞争或自身财富积累的考虑,不愿公开其身份或认为股权登记或公司股东名册的记录只是形式需要,并不影响实质权利享受,或是基于对显名股东的信任选择了作为隐名股东,也是隐名股东产生的原因之一。4.规避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限制如利用国家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设立公司。也有不少投资者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优惠措施,以外地客商挂名公司股东,换取优惠政策等。5.受托人的过错或者故意行为由于受托人违反诚信原则或基于其他原因不能而将股东登记为受托人,而委托人仍以公司股东的身份行使股东权利。产生事实上的隐名投资和隐名股东。综上所述,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我国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公务员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从而选择做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为了规避审批制度,对于境外出资人,为了减少审批流程,会选择境内公民代持股,隐名股东为了规避税收政策,利用国家对于大学生税收优惠,挂名公司股东。



·公司法合伙人股权变更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合伙人股权变更,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依法审查后进行的行政许可行为,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申请资料,文件应当合法,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行政许可无关的技术资料,登记机关负责审查事项的合法性和真伪。 一、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规定 公司股权的变更登记是...


·公司法经营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经营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您可能都知道,自己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到一定期限以后,就需要重新到工商局进行办理。这是因为在我国公司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公司的经营期限都是无限制的,到期以后还是需要去补办其他相关手续的。下面我们就为您...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行使管理权?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行使管理权?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


·在我国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情况有哪些?
      在我国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时间?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时间?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


·企业动迁材料中涉及到企业搬迁的材料有哪些?
      企业动迁材料中涉及到企业搬迁的材料有哪些? 政府在对土地征收的过程中,会要求该区域的个人或者企业进行搬迁。而企业搬迁比个人搬迁复杂得多,企业在动迁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材料的准备,如申请赔偿的材料,企业搬迁向相关部门提交的材料等等。那企业动迁材料中涉及到企业搬迁的材料有哪些?我们将...


·包头市就公司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以及维权?
      包头市就公司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以及维权?毕竟我们的国家现在是发展的越来越快了,以至于现在的高楼大厦以及建筑物是越来越多了,这就涉及一个问题,那就是土地不够用了,很多的公司或者企业就会被国家政府下令拆迁,那么包头市就公司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以及维权问题,接下来就为您解释。公司拆迁补偿...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一、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注册集团公司的流程如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4、到质监局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然后税务局办...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在融资方面有什么困难?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浪潮已经席卷了世界资本市场的各个角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开始使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跨国并购的融资方式是并购交易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并购最终能否取得成功的...


·公司法公司减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减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如今我国已经和产能为了一个世界经济强国,随之发展的还有很多大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本过剩就需要减资,那公司法公司减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股份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股份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股权可以依法转让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