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双方事实婚姻算夫妻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男女双方事实婚姻算夫妻吗?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就是事实婚姻的证明方法。二、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注意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分)三、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综上所述,男方年龄达到22周岁,女方年龄达到20周岁,双方均未结婚,不属于近亲结婚,没有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双方自愿以夫妻名义长期居住在一起,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事实婚姻诉讼至人民法院时,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双方补办结婚证,即成有效婚姻。



·一、撤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撤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有哪些?1、《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迫。2、一年内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法院应当受理,诉权没问题,胜诉权在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是否...


·石家庄去哪里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最好的方式是选择协议离婚,将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在离婚协议中作出说明。但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或者双方在分割财产过程中产生争议,到法院起诉离婚也是可行的。我们知道,只有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才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那石家庄去哪里起诉离婚?我们来了解一下...


·如何判定离婚财产转移
      如何判定离婚财产转移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


·一、要支付离婚时赔偿金额吗?
      一、要支付离婚时赔偿金额吗?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


·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如何做
      在当今社会中,有非常多的孩子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是也有一些孩子处在离异家庭中,跟随着一家亲属长大,从小就缺少父母以及来自家庭的关爱,而且有的孩子还会因为家长的恶习走上歪路。那么,如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怎么做呢?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


·夫妻连续分居多久婚姻自动离婚?
      夫妻连续分居多久婚姻自动离婚?不管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我国婚姻法上还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离婚毕竟需要法定程序,须双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


·男方发现女方有外遇离婚怎么判
      现实中,虽然比较常见的是男方在婚后有外遇情况,但女方有外遇的也不少。此时作为男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损害,愤而起诉离婚的也不是什么稀罕事。那此时男方发现女方有外遇离婚怎么判呢?下文中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女方有外遇离婚怎么判 “妻子与男子同居后要...


·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可以吗?
      一、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可以吗? 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是可以的,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从形成原因看,婚姻无效的原因多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一般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从请求权来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个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行使外,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主张该婚姻无效...


·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费是怎么收费?
      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费是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