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本工资加绩效还有加班费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基本工资加绩效还有加班费吗?有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劳动者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应当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绩效工资按业绩考核上下浮动的不能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但属于每月固定数额的也应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什么?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如果是不是在单位要求下,主动进行加班的,单位一般就不会对其进行加班工资的发放,如果是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还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就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申请,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定机关进行强制执行。



·工伤认定纠纷中的误区有哪些?
      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除了尽快治疗伤情、恢复身体健康以外,最关心的就是能否获得工伤赔偿了,而获得工伤赔偿的首要前提就是要通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伤认定,但在具体实际中,由于有些工伤职工或认定经办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不够,导致对某些特殊情况出现认定错误或混淆不清的情形,从而使得...


·无故被辞退应有哪些赔偿
      无故被辞退应有哪些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赔偿吗
      一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都是约定了实际的期限的,而通常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要么双方之间协商约定续签,要么就是终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到期是法律中规定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那此时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赔偿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何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会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收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职业病,现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收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职业病,现实生活中也存在很多因工死亡的现象,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员工工伤死亡的赔偿。对于工伤死亡的赔偿金,家属等人又该如何分配呢?将就工伤死亡赔偿纠纷怎么解决的问题为您解答。 一、死亡赔偿金获得的途径和权属 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亲...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


·机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机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长期以来工程质量问题是我国关注的一个重大项目,通过通过各个监督单位以及承包商的共同努力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在投入使用后不会出现严重的重大事故,避免造成严重的伤亡和经济损失,对每一项工程都有严格的施工管理,那机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下面就...


·社保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按合同上的工资缴违法吗?
      社保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按合同上的工资缴违法吗? 一、社保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按合同上的工资缴违法吗 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


·工作岗位上突发脑出血是工伤吗?
      工作岗位上突发脑出血是工伤吗 一、工作岗位上突发脑出血是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工作岗位上突发脑出血也不一定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果要遇到一些危害的话,可能会受到公司的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到期,那么也就是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基本上是按照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这几天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


·什么是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
      什么是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有什么特征? 一、建筑工程管理的要素 1、质量管理工程管理的核心是质量管理。 2、设计质量与施工工艺工程优劣的重要质量要素是工程的设计质量与施工工艺水平。 3、进度管理施工企业都应按照工程特点制定出一份较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必须有设计合理的工程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多久工伤鉴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多久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就是对员工的伤情进行合法的鉴定,按照相关的标准来进行工伤的登记确定,这样才能进行后续的相关赔偿计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