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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谁持有进行办理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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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有谁持有进行办理遗嘱继承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二、执行规定所谓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换句话说,遗嘱的执行是为了实现遗嘱内容所进行的必要的行为。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一)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二)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三)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也就是说,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因为遗嘱的执行,直接与遗嘱继承人、利害关系人执行遗嘱难免会有偏向从而引起纠纷,尤其是当遗嘱继承人有数人,或者遗嘱的内容涉及到将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时,依靠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自己去处理,往往易生弊端。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保护遗嘱人利益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执行人制度。遗嘱执行人一般以公正、有亲友担任为宜。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在我国办理继承时,如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顺序进行办理。继承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按照继承的份额进行办理,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份额应该一样。在办理时,还应照顾这类遗嘱中的儿童、妇女等弱势群体。



·进行遗产分割注意哪些事项
      进行遗产分割注意哪些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


·没有抚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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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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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谁能继承?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谁能继承? 可以由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继承,但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来执行,对于法定继承制度在古代罗马法中已有明文规定。由于当时的特定条件,继承人范围除婚姻、血缘关系外,法定继承人还包括解放自由人的旧主人及其子女、降服人的主人。罗马法还明确规定各种法定继...


·代位继承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代位继承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


·一、丧葬费和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一、丧葬费和抚恤金属于遗产吗?1、丧葬费和抚恤金都不属于遗产,不应将其用于清偿死者的生前债务。再者,根据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的性质及发放的意图来看,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助,享有分割抚恤金及丧葬费的人应该是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还有就是依靠死者扶养的...


·继承权丧失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继承权丧失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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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可以吗?
      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可以吗? 一、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可以吗? 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显然是可以的,可以订立遗嘱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对于遗嘱的具体内容应当具备其构成的有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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