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加班期间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劳动法加班期间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加班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反之,如果突发疾病没有死亡或者在经抢救在48小时内没有死亡的,即便这个疾病是在工作时突发的,也不属于工伤。祥云厂的这个员工是在厂里加班时突发的疾病,而且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工伤认定的工作岗位要求;虽然加班时间不是厂里规定的正常时间,加班时间也属于工作时间,故也符合工伤认定的时间要求。祥云厂已经为这个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应该在事发后一个月内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劳动局或者人社局的工伤科)申报工伤(工亡)认定,再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工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国和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免去提交第3项证明材料。  


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加班期间死亡的那么就是意味着在工作时间而发生的意外,对于此行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得到工伤部门的认可,从而得到相应的待遇,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先认定,只有认定出来的结果是属于工伤的,那么才可以申请赔偿。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多少钱?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多少钱?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


·法律援助劳务纠纷该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劳务纠纷该如何申请? 一、法律援助劳务纠纷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劳动纠纷,你可以提交相关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证据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一般会在5日之内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如果需要补充资料,工作人员会通知受援人的。 法律援助是政府部门为帮...


·工伤认定时间超出24小时怎么办?
      职工在遭到工伤伤害后,应在第一时间将职工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在收治工伤职工并经过一天的治疗后,会在第二天将相关医疗费用计算提交给职工及家属,这时有些职工家属就会担心由于还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医疗费用是否不能报销、需要自行承担,工伤认定时间超出24小时怎么办呢?...


·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何处理?
      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何处理? 一、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何处理? 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和老板心平气和的来进行交谈,并且告知在这种策略之下需要进行经济赔偿,实在不行还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


·周六周日加班算几倍工资
      周六周日加班算几倍工资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标准周六周日应该休息而加班的,属于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


·刑事羁押期间的工资支付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羁押期间的工资支付是怎样规定的?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定执行: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2、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


·无期限劳动合同
      无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


·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经常留意劳动纠纷的人们也许会留意到,有那么一些案子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认定之间的纠纷,这类纠纷一般多发生于工矿企业以及建筑类企业。像这种类型的纠纷,关键的地方就在于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之间的关系,那么,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一、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因此,除非劳...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3、协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