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务员辞退后可以办理失业金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公务员辞退后可以办理失业金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务员被辞退后,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申领失业保险金时要提供失业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二、公积员辞退程序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并附有关事实材料报人事部门。辞退建议必须说明辞退的法定事由和事实依据;2、核准审批。人事部门审核事实依据,待业务会议讨论后,将有关材料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凡批准辞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并抄送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同时发给《辞退国家公务员通知书》;凡不批准辞退的,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单位,并说明理由;公务员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行政机关工作。3、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辞退费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被辞退人员重新录用为公务员后,再次被辞退的,发放辞退费的工作年限从重新工作之日起计算;4、公务员被辞退后,可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登记待业或自谋职业。一年内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其工龄可以连续计算;超过一年的,工龄从重新工作之日起与被辞退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公务员对辞职未被批准或者对被辞退不服的,可根据《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劳动者在辞退后,应积极的办理自身的失业金的审领。在办理时按照规定流程,递交相应的材料进行办理。自身的失业金认领时间应根据这类人员缴纳的时间为准,劳动者在申领失业金时,申领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要知道的是,几乎是每一项建筑工程对于工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要知道的是,几乎是每一项建筑工程对于工程质量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建筑工程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会进行一些事先的约定,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建设工...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股权转让的流程中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是为了获得法律上的确认,达到股权变更的最终目的,还可以避免日后就手续不全等所引发的很多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去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时注意要履行完善的文件流程手续,即双方需要在股权...


·加班工资一小时怎么算
      需要看是什么时候加的班。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问题有哪些?
      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问题有哪些?目前,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双重劳动关系中的社保问题作出规定,但从实践来看是不允许双重社保问题的。从你所叙述的来看,你的新单位所做的也并不违法,但我找到一条法律,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


·工伤认定书和工伤鉴定是什么区别
      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对劳动者的职业病以及工伤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受了工伤的话可以通过鉴定确认以后提供工伤认定书以及工伤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所以很多人都很关心工伤认定书和工伤鉴定是什么区别,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工伤认定书和工伤鉴定是什么区别? 工伤...


·一、永州市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一、永州市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


·我国潍坊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在山东潍坊部分不幸遭遇到工伤的员工,因为工伤直接导致员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可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一方面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对员工本人赔偿,另一方面也秉着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任的态度,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是很有必要的。不过相信这部分人员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潍坊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


·工伤认定年龄界限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经诊断患上了职业病的,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争取工伤赔偿,但在有些单位中,聘用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工作,如果这种类型的职工遇到了工伤事故,是否与正常情况一样处理,工伤认定年龄界限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一、职工退休年龄规定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


·裁员20年以上员工要怎么办
      裁员20年以上员工要怎么办 因生产经营困难裁员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