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约定保密协议两种情况下可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违约金。二、法律仅规定两种情形可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相关法条: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综合上面所说的,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属于用人单位的权利,只要不能进行录用的话,那么双方完全可以解决劳动的关系,但对于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这样用人单位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话,就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多久可以赔偿
      如果在在职期间受伤了,就叫做工伤,工伤赔偿是需要工伤认定的,但是并不是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拿到赔偿了,还要去做劳动者伤残鉴定,鉴定好自己所受的伤是须臾几级残疾,最后就可以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了。那么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多久可以赔偿的呢? 一、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伤之后,治疗完成以后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所申请的工伤鉴定事项,是劳动者伤残能力鉴定等级的基础和后期工伤补助及伤残补助金索赔的基础,那么工伤认定有哪些要求,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公司员工超过退休年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


·建筑工程是近年来我国取得诸多突破的重点领域,在这些突破的背后
      建筑工程是近年来我国取得诸多突破的重点领域,在这些突破的背后,有着对质量的严苛追求。也就是因为此,建筑行业才会健康发展。但是该行业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如合同纠纷。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一、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可以提出异议。单位主体或劳动主体有问题,就是被告的单位、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


·我国规定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一定要注意,自己在此期间是享受停薪留职的待遇的,所以不管公司是否配合,员工个人都不可以在遇到工伤以后,自己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不管公司是否配合,是否执行,将来都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得到合理的赔...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


·社保中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主要赔偿项目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


·被迫辞职后是否有补偿金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
      被迫辞职后是否有补偿金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在解雇员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但根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劳动者众多,所以我国法律特别重视劳动者的加班时间,在劳动法中对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加班时间有别于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后的额外劳动,所以,在加班时间的工资普遍高于工作时间。那么,相关法律关于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


·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内蒙古工作的劳动者,如果在工作岗位上不幸遭遇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应该尽快的要求单位办理工伤鉴定。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经过工伤鉴定后,可以凭借鉴定书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当地的社保局会根据相关标准展开鉴定,那么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下吧。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