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设计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设计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一、合同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
2、《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原件;
3、勘察设计合同正式文本(不少于三份);
4、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中所列参加项目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近六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均有效),对军队、高校或其它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复印件。
《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社保证明(人事证明材料)原件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对在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承接的项目备案时,《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只须在每年第一次办理备案时交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合同备案程序
1、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签定后,应将材料报送到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承接工程设计项目的单位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或初步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没有初步设计阶段的,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承接工程勘察项目的单位应在现场作业前3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合同及有关材料进行核验,符合备案要求的,在正式合同文本(不少于三份)及《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合同文本一份由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其余分别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留存。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要求合同签订双方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备案,有违法行为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处理。
上述内容是设计合同备案流程,进行备案以前准备好相应的资料,然后按照这个流程进行就可以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完毕通过后就完成备案了。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在提交之前一定要查验清楚不要有所遗漏,否则不通过重新备案的话会耽误很长时间。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中规定的一些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可以由单位构成,但在具体的立案标准上面规定的不太一样,另外在具体的量刑处罚上面而是不同的。现实中,如果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话,那也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单位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


·造价合同管理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造价合同管理制度的作用是什么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项目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而在工程造价中,又以造价合同为核心,如何管理造价合同,如何通过造价合同的管理来对合同主体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合理的约束,成为了企业的当务之急。那么,今天,针对造价合同管理制度,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建...


·合同违约计算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违约计算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1、法定生效条件尚未成就《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款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是合同生效的法定特别要件。合同成立后,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理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理 一、法律概念上的区分。 1、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 这是《合同法》规定的两种借款合同类型。两类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 (1)借贷主体不同。 银行借款合同是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与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


·商业承兑汇票居间合同范本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居间合同范本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调资方):   乙方(居间方):   鉴于乙方帮助甲方获得 实业集团商票贴现的业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之事宜达成以下一致:   一、基本信息   1、商票金额:贰亿元整(¥200,000...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双方签署合同后应该按照约定尽自己的义务,没有特殊情况发生,不得违约。可总有些人在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给对方带来损失。那么像这种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一、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属于对双方的合同进行变更处理的诉讼行为。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或者创设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一法律关系之诉。法律设立形成之诉的目的主要是使法律状态的变动效果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而且对第三人也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形成之诉必须在法律...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网贷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要性对于一份合同来说不言而喻,其中,这些法律条款是绝对不可忽视的: (1)《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含哪些
      1. 保管人必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确认寄存人已经交付仓储物。保管人未签字或盖章的仓单,表明保管人尚未收到股东交付的仓储物,仓单不具有法律效力。托管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托管人是其他经济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通知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通知书范本是怎么样的?致:女士您好!我是位于区路号房屋的房东王,您于年5月与我签订《租房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 从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存在不定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