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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可冻结哪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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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前财产保全可冻结哪些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之内,不应超过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物的价额,二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等。限于请求的范围,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或诉讼当事对某项具体财物提出的保全申请,或者是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物品。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尤为重要,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的范围或者保全的财物与本案无关,那么,申请人应该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与造成的损失的范围相一致。(一)财产保全的种类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其程序条件是,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2、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裁判能顺利实施,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也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存在各种主、客观因素可能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难以或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其程序条件是,当事人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3、诉前财产保全与诉中财产保全的区别。第一,提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不仅包括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也包括对民事权利负有保护责任的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是由当事人申请,一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当事人申请,一般是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一方提起,但也不能排除被告一方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不是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二,提起的原因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发生的原因,是因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诉讼中财产保全,则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情况。第三,提供担保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2款规定的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第四,裁定的时间不同。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情况不紧急的,则可以适当延长作出裁定的时间。第五,保全措施的解除不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解除,则是以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为条件,即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如果交当事人或有关单位保管的,当事人、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处分,但被查封、扣押物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如车辆),若由当事人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使用,但不得处分。保全的对象是抵押物、留置物的,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抵押人、留置权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被查封、扣押物是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以及其他不易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对于当事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财物,如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应尽可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以外的措施,如扣押权利证书、限制使用、禁止处分等。法院对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进行保全可以采取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保全措施,若由当事人负责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以使用,但不得处分,若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该项财产。综上所述,诉前财产保全可冻结请求范围的财产或者是和本案有关系的财物。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的时候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是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对于滥用职权的情况是会受到法律处罚的。



·诉讼保全超标的应该怎么处理
      诉讼保全超标的应该怎么处理根据保全的对象不同,保全分为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在做财产保全的时候,一般只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起诉材料中的诉讼请求,保全申请、担保材料等),对于申请人所申请保全的财产是否超标的只能通过常理进行大概的判断。对于申请人所申请保全的财产明显超过诉请...


·诉讼中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


·诉前财产保全败诉了要陪吗?
      诉前财产保全败诉了要陪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败诉了要陪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但对何谓保全申请错误,没有详细规定,司法审判实践中对此也理解不一。一种意见认为,只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或全部得到支持,就应...


·附带民事诉讼保全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法庭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这种案件的时候,是不会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就影响庭审进程的。有可能在庭审的过程当中,被告方的家属是有时间将相关财产进行转移的。所以受害者如果认为有必要并且也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的财产保全。那么,附带民事诉讼保全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


·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应多长时间办理
      一 ,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应多长时间办理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立即裁定进行保全,绝大多数的法院和法官都是这样做的。但在5日内保全也是合法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


·财产保全的一般期限
      向法院申请的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


·诉前财产保全向谁提起诉讼
      诉前财产保全向谁提起诉讼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二、...


·如何认定保全申请存在主观过错
      保全申请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要根据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考察其提起诉讼是否合理,或者结合申请保全的标的额、对象及方式等,考察其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适当。损害赔偿范围以被申请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较为适宜。保险公司通过向法院递交保单保函,表明在申请人因保全错误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第二、 被申请人依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第三、 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第四、 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成立,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第五、 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能退还吗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能退还吗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但是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财产保全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财产保全费用需由申请方先行垫付,如果败诉方是被告,可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如果败诉方是原告,则不予退还。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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