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杀人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案件杀人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辨认程序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做虚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辨认照片时,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5—10人,照片为5~10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于5张。5、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在故意杀人案件当中,需要有犯罪嫌疑人或受害者家属对现场或尸体进行辨认的话,在辨认的这个过程当中,工作人员都应该对辨认的过程,辨认的结果做笔录的。包括我国的法律制度上,对辨认的程序和要求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定罪证据总不可能只有辨认笔录。



·判了实刑能假释吗
      能够,只要符合假释条件。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刑法》81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应该如何认定贩毒犯罪未遂
      如何认定贩毒犯罪未遂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的严格犯罪构成要件所决定的。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需要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相一致来认定。即认为: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在主观上要具备贩卖毒品的意...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1、两者的区别 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犯罪往往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而对于此罪也是存在未遂、既遂的标准。由于法律中对未遂犯的处罚要轻一些。因此很有必要认定清楚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对此,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 通常的情况下,敲诈勒...


·正在缓刑中可以考研吗?
      正在缓刑中可以考研吗?被判缓刑的人能考研究生。只要不是有期徒刑就可以。只是不能考公务员了。《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


·行政拘留处罚的拘留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处罚的拘留时间规定是什么?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


·涉嫌盗窃罪保释金是多少
      一、涉嫌盗窃罪保释金是多少? 取保候审有两种,一种是人保。就是提供保证人就可以了,不用交保证金的。一种是财保,就是向司法机关提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额是一般1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


·假想防卫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假想防卫犯罪的特征有哪些?(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毋须实施防卫行为,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对叛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嫌犯叛逃罪。那么我国对叛逃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叛逃罪量刑标准是在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


·刑法中罪犯被判死缓是多少年
      一、刑法中罪犯被判死缓是多少年?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两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


·律师查阅卷宗材料方法
      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材料”。这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第一次接触到本案的卷宗材料,也是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决定调查方向的最重要的环节。但依照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