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没争取到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没争取到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变更抚养

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任何一方都是不能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在我国的婚姻法中也是明确的规定了,父母和子女间之前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的,所以说即使父母双方在离婚后,其子女也是需要由一方来直接进行抚养的,同时另一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要给多少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要给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如...


·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法官受理的婚姻案件总是围绕着财产以及孩子的问题发生各种纠纷,尤其是抚养问题更加容易让当事人争论不休以及法官的审判也会因此出现很多的阻碍,法律为了让法官能够轻松地处理这些复杂的案件而专门有相关的参考意见。那么,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一、子女...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究竟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下,此时都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同时要提供一定的离婚材料。那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


·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打官司的必经环节就是进行法庭辩论,法官会就相关问题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然后再结合证据对案件最后做出判决。那么这个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


·离婚财产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离婚财产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双方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因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


·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应该怎么写?
      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应该怎么写?根据两个人离婚的真正原因来写就行了。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经常会不知道该如何在协议里表述二人的离婚原因。对于协议中离婚原因的表述,建议大家只要笼统描述一下就好。这是因为:首先,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民政机关不会对双方的离婚原因做详尽审查...


·可以收养亲戚的子女吗?
      可以收养亲戚的子女吗可以,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条件中“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送养人条件中“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被收养人条件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限制。二、亲属间收养子女的条...


·祖母要求变更抚养权可行吗?
      在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不管是协商一致离婚,还是通过起诉离婚,都要面对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如果双方存在意见分歧,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而很多孩子是由祖父母抚养,如果祖父母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祖母要求变更抚养权可行吗?下文为介绍了祖...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的问题,由于法律中没有对抚养费的数额作出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抚养费的,因此在不同的家庭中,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实际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离...


·我国国家赔偿包括民事赔偿吗,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一般指的是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对公民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权利造成伤害,这时受害人就可以申请进行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对此不符合其赔偿范围的情况,是不予批准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包括民事赔偿吗?请往下阅读了解。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