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协议明确的财产分割父母有权利更改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协议明确的财产分割父母有权利更改吗?父母无权更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情况,具体的分割处理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认定,与父母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父母的财产也是不可以分割处理的,只要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和认定。



·通常情况下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
      当今社会虽然经济不断发展,但是很多人的家庭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好多人因为家庭经济的原因而离婚,当然也不排除那些确实感情上存在问题的,不过就现实而言中国的离婚率确实有了名校的提高。那么对于残疾人而言,因为自身身体受限制的原因,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成了一个问题,至于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


·离婚后,男孩给前妻抚养好吗?
       现如今是快节奏时代,感情的节奏也变得很快,快餐爱情变得高频,比比皆是闪婚闪离的,离婚率也变得非常高,有孩子的夫妻双方比没有孩子的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遇到的问题更多,例如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家长需要考虑孩子跟随谁才能有更好的发展,那么离婚后,男孩给前妻抚养好吗? 男人带个小孩找对象肯...


·一、婚姻法关于未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关于未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为了找寻刺激,和不是老婆法定外的女子发生感情或者关系。这种行为称为出轨。作为妻子,这时候发现自己的丈夫出轨应该怎么办?有些朋友表示,如果男人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办呢?为解决这些问题,本站我们为您搜集来了资料,整理归纳成以下内容。 如何证明男方出轨 1、法院判决实...


·离婚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一、离婚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


·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
      我国近几年离婚率急剧上升,离婚已经不同于以前的难以启齿,离婚可以双方协商后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到法院进行离婚的诉讼办理离婚,离婚诉讼和其他案件诉讼一样有时间的规定,那么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同时要想离婚诉讼快速审结,还需要知道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 一、...


·增加抚养费代理人怎样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
      在许多离婚诉讼的案件中,常常会涉及到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也是孩子生活的经济保障之一,金额一般情况下由双方父母协商决定,法院也会在判决书中强制执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根据实际的发生情况,会涉及抚养费不够的情况,或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不增加抚养费的情况下完全有能力抚养子女,甚至...


·怎样应对起诉离婚中的问题?
      有些夫妻离婚是感情问题,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可协议离婚,但有些夫妻却是闹得不可开交,或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最后只能进行起诉离婚。走上打官司这条路可能很多人都是不愿意的,但是当被起诉离婚,那就不得不面对。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该怎样应对起诉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


·无主物国家的含义是什么,公告时间是多久?
      无主物国家的含义是什么,公告时间是多久?如果当事人无法联系,没有人来认领这些物品,那么这些不明的物品须就会按照无主物来处理。但是无主物并不是遗失物,无主物的归属关系跟国家和集体有关。当我们面对遗失物和无主物的时候,首先要判断它是哪一类物品,不能私自占有,如果是无主物,应该上缴给国...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一般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但这里对孩子一般都是指未成年子女。而此时不管是协商约定还是法官判决孩子归女方所有,作为男方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往往就是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变更吗 对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否变更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婚姻家庭部经常遇到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