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协议明确的财产分割父母有权利更改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协议明确的财产分割父母有权利更改吗?父母无权更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情况,具体的分割处理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认定,与父母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父母的财产也是不可以分割处理的,只要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和认定。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方有差异,也就是说在分配财产时,过错方要吃些亏。但判决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不会依据过错是否而定的,小孩年龄较小时会优先或说偏重于判给女方。同时,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重要的...


·离婚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一、离婚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不可以。离婚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即使你提出这个要求,也得不到法院支持。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对方存在过错行为,那么你要求对方赔偿法院是可以支持你的要求的。   二、离婚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形   离婚...


·2个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2个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2个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乙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丈夫外遇妻子可以获得赔偿吗
      【为您推荐】邹平县律师 ? 平江县律师 ? 蒲江律师 ? 郫县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西乡塘区律师 ? 平阳县律师 ?? 男性相比女性可能更经受不住诱惑,尤其是在婚后,丈夫外遇的可能性是要比妻子出轨的可能性大的。而要是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话,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呢?对此,...


·一、结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结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


·结婚多少年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


·一、告重婚罪最有力的证据?
      一、告重婚罪最有力的证据有哪些 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起诉离婚会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非要离婚的,夫妻双方最好能够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各自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存在争议的,就只有走法律渠道了,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日常生活中,离婚诉讼也是比较常见是民事诉讼。那么,起诉离婚会有什么后果?接下来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起诉离婚会有什么后...


·给小孩抚养费一年多少钱合适?
      给小孩抚养费一年多少钱合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


·一方有精神病离婚条件有哪些?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论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经须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说能治好的情况下是不符合离婚条件的。 2、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如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或者在离婚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