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3、未经录音录象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象。录音录象制作者,是指录音录象制品的首次制作人。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成立本罪还要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二、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者非财产的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著作权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是对他人著作权的财产权造成了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



·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


·商标被恶意抢注起诉后会怎样进行
       商标被恶意抢注起诉后会怎样进行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


·商标法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法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撤三年答辩是商标法...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谁?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谁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


·如何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
      如何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一、如何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包括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加注注册标记,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冒充注册商标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在未注册的商标...


·专利普通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专利普通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知识产权中,是由专利的。对于这项专利,产权所有者可以进行转让,申请专利的人支付专利费用,还要签订专利普通许可使用合同,来证明所得的专利合法。那么,我们在签订专利普通许可使用合同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关于专利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吧。 ...


·如何判定是否造成专利侵权?
      如何判定是否造成专利侵权? 一、如何判定是否造成专利侵权 “侵犯专利权 ”行为成立的要件 1、存在有效的专利权 2、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 3、所发生的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4、侵害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广义) 5、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包括明示和默示) 6、行为...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方便了我们的出行,提高和改善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铁路的建设是很重要的一个工程,并且所需的占地面积是很大的。铁路的建设在进行初期,可能会向当地百姓征收土地进行使用。有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很重要的。我们将为您整理铁...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电影,还有小品,这些都存在着表演权,那么很多人就区分不了表演权与著作权,而且认为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那么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对于着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