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何种情况下交通违法才会拘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何种情况下交通违法才会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4、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5、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6、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7、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处理: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当报警。交警在对交通违法之人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的违章行为,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罚,大部分情况下其实都是给予罚款或者扣分处罚,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时候,才会对驾驶人员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若是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而肇事者需要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很有可能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从而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未交社保能做工伤鉴定吗
      未交社保能做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旧可...


·交通事故处理人没住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在现在频繁发生,在事故发生之后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状况。针对不同的状况,交通费事故的处理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有人受伤住院那么自然是要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人住院,那又该怎样赔偿才是合理的呢?在这里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交通事故处理人没住院怎么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一、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一、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有可能缓期执行,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一、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


·汽车被高空坠物砸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自己的车辆停在楼下的话,很容易被误伤,因为不论是高空掉下来的一件物件,砸伤自己的车辆,还是一些其他的风险,都是需要来进行索赔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汽车被高空坠物砸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汽车被高空坠物砸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如果...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有好多
      交通事故不仅仅会让人的爱车受损,更多的是给受害人带来伤残,甚至是死亡。如果仅仅是伤残的话就不得不先进行鉴定再来索赔,那么交通事故鉴定是否需要交费呢,如果需要的话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多少,这部分费用能否向肇事者索赔,在索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时应注意什么?您看看下文就会清楚了。 一...


·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
      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们生活中,估计您都有过买票的经历,特别是遇到高峰期的时候,需要提前订购,而我国铁道部门也对此有一定的规定,即要求,火车票站点可以提前一段时间预售火车票,如果乘客需要换乘,相应预售点也可以对其车票进行改签,而这些都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火车票预...


·逾期交房能不能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逾期交房能不能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的规...


·法院罚金不交有影响吗?
      法院罚金不交有影响吗? 一、法院罚金不交有影响吗? 1、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2、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引发双方纠纷时,最好的办法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引发双方纠纷时,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问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会有一个责任认定书的发放,而许多人表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到场,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到场怎么办对方不到场,...


·车船税能自己交吗
      可以,随车辆交强险一起缴纳,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或自行到主管地税局纳税服务大厅缴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个人及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到任一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场所申报缴纳车船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到其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