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开房五次以上判定重婚罪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开房五次以上判定重婚罪吗?

开房五次以上也不会判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对方出轨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我国现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严格意义上来讲如果自己只有对方跟第三者的开房记录,但并没有对方跟第三者发生性关系的实质证据的话,恐怕也很难追究对方构成出轨的法律责任,更不用说是重婚了。出轨跟重婚的法律性质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原配偶不能用感性的态度来判定重婚罪。





·办假离婚买房手续
      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来都在受到投资者的青睐,而房价近几年的涨幅也非常大,在一些一线城市,房价几年前与现在不可同日而语,为了打击炒房,稳定房价,许多城市出台了限购政策。不过还是有一些人为了买房而采取假离婚的手段。我们来了解一下办假离婚买房手续是怎样的。 一、假离婚买房手续 1、夫妻双方...


·苏州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房屋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苏州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房屋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苏州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 房屋赠与合同书主要内容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赠与不动产的名称、数量和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 5、...


·离婚房子评估是多少钱是怎么计算的
      离婚房子评估是多少钱是怎么计算的?相信您对这个问题并不了解。如果两口子要离婚了,男方要求卖掉房子,女方要求保留房屋。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房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这个时候就要请评估公司来对房子进行估价。就会牵扯到离婚房屋评估价值的问题了,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


·房产继承订立遗嘱如何进行?
      房产继承订立遗嘱如何进行?房产继承订立遗嘱需要在订立遗嘱的内容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等,然后就是具体的分配情况。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应有以下两个程序: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分...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吗?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吗离婚时房产过户需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这些资料,在材料具备齐全的情况下,双方只要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上述材料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具体的每一步操作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告知。离婚双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西安两限房申请条件
      西安两限房申请条件 1、一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 2、二限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 申请两限房时,请核对是否满足如下条件: 1、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


·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
      说到结婚,您首先想到的就是买房吧。在传统的婚姻概念中,有房才是有家,所以买房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关于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这个问题,您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结婚买房手续 各地的情况不同。一般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单位收入证...


·一、离婚房产分割法律有做出限制性规定吗?
      一、离婚房产分割法律有做出限制性规定吗?离婚房产分割法律有做出了必须要平等分割等的限制性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农村房屋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处理?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


·商品房认购书的意思是怎样的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的意思是怎样的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是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认购书包括认购书、订购书、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