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就受到伤害程度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这时有司法鉴定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可以选择,那么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我们整理了两者的区别,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鉴定的性质不同
医疗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属于民事鉴定。
二、鉴定的目的不同
医疗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司法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
三、鉴定的决定权不同
医疗鉴定的决定权在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依《条例》的规定,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可共同提请鉴定。司法鉴定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
四、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
医疗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二种:
1、卫生行政部门转交;
2、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
司法鉴定包括两种方式:
1、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
2、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五、受理鉴定的权限不同
医疗鉴定只有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和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两种方式。司法鉴定的权限却十分广泛,只要诉讼过程中需要鉴定,都可以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进行。
六、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
医疗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医疗鉴定专家组进行。司法鉴定则可由司法机关交由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七、鉴定主体的责任方式不同
医疗鉴定由医学会出具鉴定书,专家组成员无须在鉴定书上签名盖章;司法鉴定的鉴定人需在鉴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实行个人负责制。
八、司法鉴定文书与医疗鉴定书的区别
1、司法鉴定文书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有鉴定人的签名;医疗鉴定书由医学会出具,无鉴定人的签名;
2、司法鉴定文书对争议焦点和鉴定结论的分析十分详尽;医疗鉴定书分析部分一般比较原则;
3、司法鉴定为一次鉴定;医疗鉴定一般为两级鉴定。
由此可见,司法鉴定和医疗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从鉴定性质、目的、鉴定机构、委托方式等八个方面讲述了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通常意义上,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更具有权威性,所以,您应该找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
      医疗补助金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办理好工伤鉴定后,根据自己情况确定如何领取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随着我们人均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医疗保险也就越来越关注,医保使我们城乡居民有了看病住院的保障。现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也相对比较完善,那么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呢!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非法行医的罚款标准
      非法行医的罚款标准 非法行医是指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从事医疗行为,国家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因为非法行医很容易损害医疗行业的形象。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行医的罚款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行医的罚款标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


·医疗纠纷得不到处理去哪举报?
      医疗纠纷得不到处理去哪举报? 一、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


·一、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的承担由谁承担?
      一、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的承担由谁承担?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一、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提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观上不具有过失的证据。 医疗机构必须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中责任怎么认定?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中责任怎么认定?医疗损害事件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正在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产生。那么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首先您需要知道的是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在契约法上和侵权...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医患双方、法院、鉴定机构都参与其中,具体要经过下面几个环节:(一)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原则上,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有什么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有什么 在我国,医疗纠纷造成的原因往往是由于医疗机构的侵权责任所造成的。由于医疗事故就算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问题,所以针对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是不容易处理的,容易引发争议,挑起社会矛盾。我们将针对最新医疗纠纷法律的内容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医疗纠纷...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该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该如何处理?医疗机构要是与患者有争执不下的事情,那么这便可以称为医疗纠纷,其中又具体分为了医疗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纠纷。对于患者来讲,在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该如何来处理呢?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相应的了解。 (一)及时复印病历 病历在医疗纠纷中往往起到其他证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