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案外人名下的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能否执行该不动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不动产,案外人书面认可该不动产实际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采取执行措施。案外人否认该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不能直接执行。经当事人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法律程序确认权属后,法院可执行该不动产。


·一、录音遗嘱执行是否有法律效应?
      一、录音遗嘱执行是否有法律效应?录音遗嘱执行是可以有效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


·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吗?
      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吗? 一、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吗? 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情节,消失之后是可以进行收监处理的,需要解除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有三种情形: 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


·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是什么?
      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是什么? 二者目的相同,都是希望通过强制手段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主体不同,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而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是行政部门 《民法》中没有“强制执行”的说法; “强制执行”只涉及被执行人的财产范围; ...


·执行回转中,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且无法返还,法院应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0条规定: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四条规定:执行标的物为特定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确已毁...


·法律规定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有哪些
      法律规定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有哪些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


·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一、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


·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执行好意施惠能否减轻责任?
      执行好意施惠能否减轻责任?1、施惠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下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施惠者在主观故意的情形下应承担全部责任,在重大过失下根据过失程度及案件实际情况决定责任承担的大小。2、施惠者为一般过失或双方均无过错时,由受惠者自负风险。在日常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人们认识到风险,也自愿承...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一、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吗?
      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吗?不可以,对于隐名股东是否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问题,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内部代持法律关系的性质、信赖利益保护的角度、债权人和隐名股东的权责和利益分配上衡量、司法政策价值导向上衡量,这四个角度来看实际出资人是不能对抗人民法院对涉案股...


·判决书裁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