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三、公司支付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后,如果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确定已无能力履行,则应赔偿对方损失;
2、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应按"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接受违约金的一方,应首先将此款用于弥补企业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用自行扣压对方货物及款项的办法来充抵违约或赔偿金。违约责任不能单方确定,要经双方确定,或由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确定。
以上就为您解决了公司违约合同如何赔偿的问题,由于公司的原因导致的违约,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来进行赔偿。当然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话,必要的时候运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


·降低公司法律风险的预防重点是什么?
      降低公司法律风险的预防重点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复杂化,犯罪分子的手段也更加隐蔽、危险,作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会遇到内部潜在风险,包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会直接面对外部对手造成的各种风险,导致企业的生产发展如履薄冰、步步维艰,那么,降低公司法律风险的预防重点是什么...


·私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控股股东吗
      私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控股股东吗?私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不是控股股东不是法律规定的,法人代表可以是其他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就不存在股份的,所以不存在股东之说。做公司法人代表的条件限制是: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条件,有以下8点的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1、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2、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偿还...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


·创业公司融资的钱怎么回报投资者?
      创业公司融资的钱怎么回报投资者?现在是全民创业时代,很多年轻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创业,对于创业公司而言,在经营初期最缺的就是资金。一些投资者对创业公司看好的话,会向其投入一笔资金,以追求较高的收益。作为创业公司,要对投资者负责,那么创业公司融资的钱怎么回报投资者?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的成功运营离不开管理者的领导,但公司越大职责越大,这就要求了高层管理要有很强的责任心,面对诱惑不为所动,但同时也有公司法制定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是什么意思呢?下面通过我们收集的资料...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制定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计划也是初步作出决策的阶段,收购者如果一开始便能组成项目小组,作出的决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往往就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确定收购对象的标准,计划今后工作,明确收购的原则及战略。 2、寻找目标...


·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小影响什么
      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小影响什么 一、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小影响什么 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 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 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


·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 一般来说,公司法人都是由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其可以将股份进行转让,变更持股比例。目前,在很多中小公司中,法人进行股权转让的事情比较常见。那么,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担保公司依法成立,进行相关的担保业务,获取收益,这些都是有法律的规定支持的,那么北京担保公司有哪些具体业务呢?我们通过了解做了一些整理。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还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一、北...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的,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拖欠的税费有可能要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