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合同乙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施工合同乙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第一,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二,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四,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第五,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允许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
(一)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二)合同的协商解除;
(三)当事人违约时合同解除:
①合同当事人乙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②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个大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③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施工合同乙方违约责任有哪些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我们可以看出,在施工合同中,不仅对承包方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的说明,同时也明确说明了发包方的违约责任。但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无法继续进行的,允许解除施工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工伤认定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很专业的,同时也是很重要的,关系着日后对事故的处理方向。而对于受到人身损害的劳动者来讲,不能够依靠单位提出申请,自己也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过此时要知道工伤认定哪个部门才行,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哪个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


·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时候会因为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和单位发生争议。解决劳动纠纷,双方首先要协商,不行的话再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等方式。劳动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有效手段,在这方面,也有明确法律规定。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中午在单位吃饭牙坏了算不算工伤?
      中午在单位吃饭牙坏了算不算工伤? 一、中午在单位吃饭牙坏了算不算工伤? 中午在单位吃饭牙坏了不算工伤,上班时间,分为正常上班时间和加班时间。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亦或是在加班时间发病,所能享受的待遇并不尽相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外...


·员工有重大违纪能辞退吗?
      员工有重大违纪能辞退吗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该严重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


·在哪些情况下单位能够开除员工
      在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情况下,不用提前30日通知员工,同时也不用支付代通知金,开除行为是可以马上尚小的。但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也是不允许单位随便开除员工的,此时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况才行。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单位能够开除员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哪些情况下单位能够...


·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
      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 一、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 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最多是12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疫情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什么材料
      报备程序及材料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领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指挥部备案,提供以下材料:(一)提前复工备案表;(二)疫情防控承诺书。县级指挥部收到备案材料以后,对材料齐备的,应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尽快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对现场核查不符合条...


·工程欠款纠纷如何解决?
      工程欠款纠纷如何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


·劳动仲裁被告如何举证
      劳动仲裁被告如何举证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其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规定了一部分举证责任必须是由用人单位举证。 ...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用人单位作为人事管理者,掌握着劳动者未领的工资以及为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权力,而劳动者一般仅握有员工手册、办公用具等物件。在双方博弈过程中,用人单位明显处于强势地位。用人单位如欲解除...


·我国已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单位用人行为和劳
      我国已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单位用人行为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劳动报酬之外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有相关明确规定,虽然各地缴纳政策略有不同,但都在法律规章约束下开展实施工作,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仍有一些用人单位未能按规章办事,在劳动者离职期间不予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合法吗?我们就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