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一、索赔条款
在我国《合同示范文本》中可引用的索赔条款是相当明确和具体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特殊保密增加的措施费;
(2)工程师指令错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3)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
(4)发包人未完成其义务,造成延误;
(5)发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迟工作,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6)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7)工程师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
(8)工程师要求重新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重新检验合格;
(9)符合合同中价款调整条款;
(10)发包人供材料、设备延误或不合格;
(11)设计变更;
(12)不可抗力;
(13)工程施工现场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14)因发包人原因,解除合同。
二、索赔证据
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很广,它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会议纪要;施工记录、施工日志;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有效信息等等。
三、索赔报告
由于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不太相同,索赔报告的具体内容也不尽一致。但总的来说,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总论部分。该部分应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概述和施工单位的具体索赔要求,同时附上索赔报告编写和审核的主要人员名单。
2、根据部分。该部分包括索赔事件从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具体情况,并附上所引用的合同条款。
3、计算部分。在该部分施工单位应采用合适的计价方式阐明索赔额的要求总额、各种索赔的计算以及计算依据和证据资料。
4、证据部分。该部分是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出的有关工程索赔纠纷的处理方式。我们认为由于工程周期长、复杂性等因素的存在,工程索赔纠纷必不可免。只要施工单位在日常活动中多注意积累资料,并且按照正常的索赔程序进行维权,当危机发生时,施工单位都能从容且有理有据的主动出击,减少自身的损失


·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 一、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一级工伤享有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按护理级别发给生活护理费直至去世。 工伤一级赔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在当今社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现在很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已经通过我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无缘无故的和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如果终止劳动关系的话,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员工是可以领取到经济补偿金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


·单位因员工残疾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行?
      单位因员工残疾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行?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并导致残疾,用人单位就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显得不近人情?事实上,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应该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给劳动者,防止发生工伤事故。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无...


·只有工资条手写无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随着劳动法的公布实施,许多劳动者都有了较强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但还有些管理不规范、没有社会责任感的用人单位,骗取一些缺乏法律知识的劳动者信任,采取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等违规手段,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劳资纠纷,吃亏的往往是普通劳动者,那么,如果只有工资条是手写无劳动关...


·一、公司过错下职工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一、公司过错下职工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视同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视同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相应的参考依据是:(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一、已离职工伤二次手术待遇由谁支付?
      一、已离职工伤二次手术待遇由谁支付?1、按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


·建筑工程合同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发包人。 一、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 挂靠行为指建筑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管...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广大劳动者的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是作出了保障的,同时也要求单位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那具体来说,劳动者在试用期福利待遇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试用期福利待遇是怎样的 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


·工期纠纷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工期纠纷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施工双方在工程施工前都会签订合同,约定开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同时约定工期顺延与延误的相关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会出现关于工期纠纷解决的问题,影响工程的结算和付款,那么该如何认定工期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认定工期的相关知识。 一、认定开工日...


·劳动合同书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书主要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1)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2)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