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肯定是需要最后能够离婚成功。而此时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还需要看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那么通常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婚姻法原则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事实是,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丈夫或妻子子不发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各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第三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第四,经过调解无效。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主要指除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纠纷相当复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起的。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
二、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六个月内无新的理由不得起诉离婚。在上述情况下。
起诉离婚的夫妻最后离婚不一定就是被判决离婚的,还有可能是通过调解的方式离婚,这样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也是不能判决夫妻离婚的。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 现阶段因为父母双方结婚的时候过于仓促,对对方并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很多婚姻的破碎,但是孩子却让父母双方难以割舍,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光考虑亲情还有考虑很多其他的因素,在争夺小孩儿的抚养权时也会有很多意外情况的放生。 再婚后想抚养以...


·网购遇到卖家不发货违约吗?
      网购遇到卖家不发货违约吗? 当今时代,一方面由于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和时间越来越紧,另一方面又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常态.尽管网购有比较完整的管理系统,但是在网购的时候也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如网购遇到卖家不发货,那么网购遇到卖家不发货违约吗?您可以...


·已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当今时代,很多夫妻离婚的原因都是因为在婚姻生活当中夫妻当中有一方有出轨的行为。其实出轨是对婚姻生活最大的不忠,也是绝对不对的。如果在婚姻过程当中有出轨行为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已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一、已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


·婚前财产公证利弊有哪些
      婚前财产公证的利弊在哪里?婚姻法也规定了男女双方可以对其财产进行约定,而婚前财产公证则是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处理。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有利有弊,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 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有些热恋中的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往往对婚前财产公...


·国家赔偿确认违法程序取消了吗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对于公民作出的侵权行为可能是存在违法行为,也可能是存在过错行为。在以前,我国的旧的国家赔偿法中规定,如果在国家赔偿之前需要先行确认违法程序。那么,现在根据我国新的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确认违法程序取消了吗?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的阐述一下。 一、国家赔偿确认...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夫妻双方的生育意愿不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要实现生育,不得强迫不愿意生育的对方生育或者与他人通奸私生,只能求助于法律解除婚姻关系,另外寻求生育伙伴或生育方式。第一,男女生育权实现的条件不同。对于女性来说,生育权的实现在于自身的人身权,而对于男性...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一、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也是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入户的权力。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


·离婚2岁女儿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因为情破裂或者是其他因素选择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商议不能处理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判别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但是争夺抚养权是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才比较有优势,如果是离婚2岁女儿抚养权怎么判?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小孩2岁离婚后谁抚养权 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


·法律上婚前协议孩子的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上婚前协议孩子的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在协议离婚中,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约定,在离婚时才能确定其是否有效。如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


·离婚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只有满足了法定的离婚赔偿条件之后,在法定的时间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离婚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1、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 提起离婚损害赔...


·离婚法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划分的
      离婚必然伴随着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就是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中,女方先提出离婚,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下面下边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关于离婚法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划分的相关法律法规。 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