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在发展,需要不断的修建铁路、医院等公益设施,也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了使国家快速的发展,之前就需要对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山东也不例外,但同时会对所征用土地所有者进行补偿,那么,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呢?

山东征地补偿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鲁政字〔2020〕74号

省自然资源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鲁自然资〔2020〕140号)收悉。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你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

三、本文件出台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执行。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同地同价、维护权益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确保征收土地程序合法,补偿资金到位,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出的关于山东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其中征用土地的综合地价标准不是一层不变的,每隔三年就会进行调整,经报省级政府获批后才会统一实施,这点需要注意,需要关注最新的标准,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居住用地最高期限为70年。居住用地使用权期限应当根据原居住房屋用地性质依法可使用土地的期限确定续期的期限。我国大多数的居住房屋是建设在居住用地之上,土地使用权最高期限应当为70年,但也有一些居住房屋是建设在综合用地或者工商配套的用地之...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2023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农民的利益是不能够触碰的,否则的话容易激起民愤,所以征收土地,造成他们的损失,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么样的?具体的补偿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府制定的补偿措施来进行,其次就是包括征地补偿以及相应的其他税费。一、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


·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在生活当中,您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申请贷款的话,必须有抵押的情况下,银行才会进行放贷。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想用土地证进行抵押,对于在农村的人来说,如果想要拿集体土地证进行抵押贷款,关于这两个法律是有规定的。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房产纠纷能否异地上诉?
      我国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有详细的管辖制度,房产作为不动产的一种,适用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房产纠纷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对法院判决不服时应向哪个法院上诉,发生房产纠纷能否异地上诉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房产纠纷诉讼的相关问题。 一、房产纠纷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征地都是需要国家进行补偿的,这是因为国家因为一些原因进行征收土地,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这样是需要给与相关补偿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知道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


·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
       在我国公民和公民之间的赔偿行为叫做民事赔偿,我国对这类赔偿中的相关受害者有着比较全面的法律保护。相应的赔偿地一般设立在被告的所在地,进行相应的赔偿。下面我们就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征地一直是社会焦点问题,征地不仅仅是土地的问题,而且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大的冲突和争端,所以关于征地的一切问题都应该要注意,那么哪些主体可以征地呢?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如果可以,他们的权力来自哪里,又有什么限制吗?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做一个了解。各地县政府...


·开荒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是什么?
      开荒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是什么?现在一些地区存在不少荒地,为了提高荒地的利用效率,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可以拿到荒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开荒农业生产。当政府进行水库、铁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农村土地,包括耕地、农田和荒地等。那么开荒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是什么?下面请看...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在异地办理身份证吗?
      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是可以的,只要带上即将过期的身份证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但一般还需要提供当地的居住证明,以及相关的个人证明文件,在派出所审查通过后即可以办理身份证的换证工作。《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


·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市区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Ⅳ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


·土地确权后,农民将失去什么,将得到什么?
      土地确权后,农民将失去什么,将得到什么? 我们现在的土地制度对于农民来说并没有把土地价值真正的体现出来,土地上附加的条条框框太多,影响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而且种地,大部分的农民赚钱不多。 从国家层面来讲,我国现在的农业对比外国有很大的差距。我国长期以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制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