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 一,什么是债券债务清理报告
由财务人员牵头梳理出需要解决的债权债务事项,会同各部门针对往来款项逐项落实责任,制定清理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报清理情况。发展策划部负责清查工程前期费用立项情况;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清理以前年度遗留业扩工程核销以及质保金,负责确认预收账款所列工程收入是否已完工;基建部负责清查基建工程形成的暂估款及质保金;各部门负责清理遗留往来款项。
财务人员整理出系统中尚未清理的明细,发至各业务部门专责人员进行核实,要求各业务部门人员联系供应商人员核实是否为欠款,并确定清理时点,是否达到清理条件,达到清理条件未能清理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法,未达到清理条件的,确定清理时间,做好清理预警,以便做好现金流量预算安排。 安排发展策划部核实工程前期费用支出情况,确认是否存在已立项尚未转入项目,确认清理时点,及时清理。
二,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累计清查债权多少元,累计清查债务金额多少元。
(1)其他应收款清理情况
从几月几日至今,其他应付款前期工程款累计清理多少元。
(2)预付账款清理情况
从几月几日至今,预付账款累计共清理多少元。
(3)应付账款清理情况
从几月几日至今,应付暂估款累计清理多少元,剩余多少元督促基建部核实清理条件,明确时间节点,尽快清理完毕。
(4)其他应付款清理情况
从几月几日至今,其他应付款共清理多少元。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答的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这一问题,报告应写明债务债券处理的详细内容包含各个方面开展债权债务清查、清理;强化债权债务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提升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减少法律纠纷和各种损失,防微杜渐。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另外单位也是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的。而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必须要充分考虑到立案标准的问题。那究竟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一、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吗?
      一、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吗? 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


·企业银行(中国)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企业银行(中国)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存款准备金缴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存款准备金是指企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人民币存...


·遇到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相信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有向他人借钱或借钱给他人的经验。?借钱给他人是出于信任,但许多人在债务到期拒不还款,给出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并辜负了他人的信任,这些人在实践中会被称之为老赖。遇到这些老赖确实很令人无奈,相信您都很想知道遇到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一起来...


·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在欠债人欠钱不还的时候,如果债权人无法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追讨回欠款,债权人可以提起债务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依法追回欠款。具体来说,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的介绍了解吧。 一、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


·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的条款规定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的条款规定是多久?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


·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
      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这要根据具体的债权形式不同导致的答案不同。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


·法律规定什么是债务转让
      法律规定什么是债务转让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因此《合同法》第84 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


·刑法中盗用公款9万关多久
       一、刑法中盗用公款9万关多久?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


·分期付款买手机不还款会怎么样
      现在很流行分期付款,不管是使用信用卡结账还是用蚂蚁花呗,其实都是允许分期付款的,尤其是在购买一些比较贵重的物品时,如手机、电脑、平板等等,选择分期付款的人就更多了。但有些人分期付款之后却没有按照约定还款,那分期付款买手机不还款会怎么样呢?也就是说此时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我们一起通...


·欠款人的债权可以保全吗?
      欠款人的债权可以保全吗 法院对欠款人债权是可以保全的,但是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除应具备普通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