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要是男女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一方或双方是受到胁迫的话,那么这样的婚姻在一定时间内,是可以申请进行撤销的。不过很多人却不是很清楚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
因受胁迫而与对方缔结婚姻的,一般认为这样的婚姻关系为可撤销的。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受胁迫方行使请求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的期限是一年,也就是说在这一年期限内,受胁迫方必须决定是否提出请求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否则,受胁迫方就失去了提出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权利。如果受胁迫方长期不行使这个权利,不主张撤销婚姻的效力,就会使得这一婚姻关系长期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不利于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双方当事人所生子女的利益,也不利于家庭、社会的稳定。同时还可能使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在判断是否撤销当事人婚姻效力时,由于时间太长而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因此《婚姻法》规定,受胁迫方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还不行使,受胁迫方就失去了请求撤销婚姻效力的权利,其所缔结的婚姻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受胁迫方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申请撤销该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一年的期限怎么算
《婚姻法》规定的一年的期限从何时起算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年期限的起算时间有二种情形:1、自受胁迫方结婚登记之日起算,即受胁迫方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2、自受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即受胁迫方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这种情况主要考虑到在胁迫的婚姻中,有的受胁迫方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如绑架、拐卖的妇女被迫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这些妇女在被他人限制人身自由,有关部门未解救前,是无法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的,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受胁迫方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时间必须待其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值得注意的是:修改婚姻法时,有些人提出应当规定欺诈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举了一些事例,如欺骗对方,说自己很有钱,能带其出国,如伪造自己的学历、经历、职业、职务,如谎说自己家境显赫、富有,如隐瞒自己的疾病,隐瞒自己的前科,隐瞒自己有子女,隐瞒自己与他人发生过性关系,隐瞒自己的已婚史等等。但《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个意见。上述事例虽属欺诈,但却不能因此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因为欺诈的情形非常复杂,有的欺诈,如隐瞒未到法定婚龄、禁止结婚的疾病,已婚的欺骗未婚的,《婚姻法》第十条已规定为无效婚姻,其他因欺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对于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虽然法律允许进行撤销,但同时也规定了具体的时间。而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原则上是从婚姻缔结之日开始计算。当然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则起算点是不同的。


·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离婚后小孩共同抚养是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一、富豪离婚财产是平分么?
      一、富豪离婚财产是平分么?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是对离婚有过错一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


·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要多少钱
      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要多少钱一、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要多少钱看具体律师的名气,地区不同,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的收费不一样,各个律所和律师收费不一样。一要看有无财产分配,二要看事实与理由是否复杂。如果情况复杂,则要聘请一位文笔好的律师进行编写离婚协议书。一般情况下是在1000元到20...


·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思想的开放,现在未婚生育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未婚妈妈相信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很好的照顾孩子,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给孩子两个人的爱,而不需要为了孩子将就自己的婚姻。但是孩子的抚养权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一、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


·夫妻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当共有房屋被法院判归一方所有或者是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又反悔时,就会出现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离婚时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


·抓捕卖淫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对于卖淫的这种行为一直都是明令禁止的,平时您可能在新闻或者自己就曾经亲眼见到过警察大规模的抓捕卖淫女的这种执法行为,按照合法的程序抓捕卖淫女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已经给您说过,卖淫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女所要面临的是一系列的行政处罚。 一、抓捕卖淫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新婚姻法离婚时一方有过错财产怎样分
      新婚姻法离婚时一方有过错财产怎样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农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夫妻因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出现很大的纠纷,这种情况如今变得越来越多,主要原因就是如今离婚的人数在不断地增长,导致很多家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为一个焦点,在法规中有详细的处理方法,那农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农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 ...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的男女平等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的男女平等原则的规定是什么?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夫妻该如何写离婚协议
      夫妻要是选择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必然要写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将双方约定好的离婚事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之后就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了。但对离婚夫妻来讲,此时该如何写离婚协议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离婚夫妻该如何写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