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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制是否有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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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件工资制是否有加班费一、什么是计件工资制
指按照职工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 (或作业数量) 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发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
(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
(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
(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较健全的原始记录;
(5) 生产任务饱满,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产品销路正常,并需要鼓励其增加产量。
计件工资具有直接无限计件工资、有限计件工资、累进计件工资、超额计件工资等多种。
二、计件工资制有没有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而且每周至少要休息一天。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延长的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该支付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且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但必须比法律规定的高。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班的,对付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的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的工资。
虽然有的劳动者属于计件工资制,但相关法律中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们也是享有的,这其中就包括法律中对工作时间的规定。因此,对于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来讲,只要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在单位的安排下继续从事本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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