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最近,有很多人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问题的疑问,很多当事人都是因为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够谨慎,责任分配不明确,导致后续维权方面存在诸多的障碍。那么合同的签订相关规定有哪些?为此,我们为您详细的整理了关于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供您进行参考。
一、当事人违约责任的约定
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发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的效力,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规定违约责任,违约方也须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责任应当限定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为了保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责任条件的公平合理,法律也要对其约定予以干预。如果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也将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而适用法定的违约责任。
二、承包人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发包人的责任
1、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2、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4、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四、允许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
(一)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二)合同的协商解除;(三)当事人违约时合同解除:①合同当事人乙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②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个大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③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施工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作为劳动者,我们通常处于比较弱势的一方,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更加谨慎。从各个方面考虑,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合同中也会存在很多细节问题,如格式条款等都要多加留意,如果还有其他疑问


·工伤鉴定时间最长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后,需要在一年内提出做工伤认定的请求,在确定为工伤后,才能向鉴定机构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不少职员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认为在确定为工伤之后,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是不受时间限制的,那么事实上,工伤鉴定时间最长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鉴定时间最长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一、3年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3年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薪酬调整问题达成一致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调薪对双方来说才算是合法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


·劳动法最多可以压多少天工资
      劳动法没有规定工资可以压多少天。工资至少一月一发,发工资的时间必须要提前约定,且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涉及工资的具体发放日期,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具体到不同地方,可能规定有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哺乳期内可以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
      哺乳期内可以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需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人而言,在提出申请的时候,担心认定部门不予受理,而一旦受理了,那又开始担心做出的结果对自己不利了。那根据法律的规定,通常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工伤认定需多长时间做出结果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位或者员...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一、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到了任何年龄,只要没有退休,都是可以辞退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关于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018有以下几点: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


·企业倒闭,员工补偿
      企业倒闭,员工补偿 一、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


·建筑工程质量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建设工程质量针对不同的地方和不同工程阶段分类不同,针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那些分类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分类 1、按照发布等级可以分为: 国家...


·公司不发加班费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
      在工作中,劳资双方经常会为加班费的问题而引发纠纷,而想要解决该纠纷,就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那么,在法律上,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一般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而现实中,出现了公司不发加班费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又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权?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