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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债权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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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怎么办 一、公司合并后债权人怎么办
我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此规定为公司合并时对债权人保护确定了基本原则。
二、债权人的权利内容
债权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悉权、异议权即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等。
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知悉权。合并各方公司有义务向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及其享有的异议权,各国立法对此均有规定。如日本商法规定,公司要在股东大会决议合并后法定期限内发布公告,告知债权人对合并有异议可在一定期间内提出。法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方案由合并各方公司在各处总机构所在省的法定公告报纸上予以公告。我国《公司法》也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三、公司合并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合并的主要程序为:
1、参与合并的公司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2、由参与合并的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处理债权债务事宜。
参与合并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后,对于本身的大公司来讲,由于需要清偿小公司的债务,因此就有可能损害本身大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大公司提前还债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就可以避免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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