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的时候也是会涉及到房屋交验问题的,毕竟此时承租人是交纳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租房的时候也是会涉及到房屋交验问题的,毕竟此时承租人是交纳了押金的,因此一定要验清楚,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不过话说回来,在租房交验过程中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有哪些要注意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交验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1、内部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
大多承租人因为疲于更换承租房的麻烦,经常是除生活必备品外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家具电器,故在应对这批人群的时候,作为出租方的业主往往会提供一些包括床、桌椅、电视、冰箱、热水器、洗衣机在内的家具家电。一方面可以满足承租人的需要使房屋出租速度加快,另一方面在租金价格上也会比空房高出不少,但这会使租赁双方在日后的租赁过程中产生或多或少的问题,所以在租赁过程中物业交验就变得非常得重要,继而督促租赁双方对内部设施进行详细的检查。
2、安全隐患房门钥匙归谁管
从通常的租赁惯例看,大多数业主为了避讳因房屋失窃等带来的麻烦,多会将房门钥匙全部交给承租人保管和使用。但这仍然不够打消承租人的一些顾虑,所以目前最为流行的一种做法就是由承租人将房门的门锁更换(防盗门内的木门),再由业主在房租内扣除花费金额。这样对于租赁双方是个一举两得的办法。
3、门窗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对于门窗方面的检查特别适合在那些建筑年代为1980年左右甚至更老的房屋,当然包括平房。这些房屋的门窗长年使用,在螺丝松动、玻璃牢固等方面多多少少会出现问题,尤其是楼房对外的玻璃要仔细检查,有必要时轻轻推推玻璃看有没有松动坠落的可能,这时可不要嫌麻烦,免得日后后悔。
二、哪些房屋不能租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出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矗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出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不能出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租房不同于买房,但也是有交验这个过程的。如果承租人不好好的交验的话,那么日后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收到损害。而实践中,对于一些房屋,其实也是不能够进行租赁的。这点各位也是需要多注意的地方。关于租房交验的内容,我们就介绍到此,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收费吗?
      近几年,交通事故发生的次数越来越频繁。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车主们都有一个非常大的疑惑。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收费吗?车主们非常不解,他们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不清楚 交警收费的原因,那么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到底收费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到底收费吗 1...


·交警查酒驾时逃逸撞车了怎么办
      酒驾撞车逃逸会按照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该怎么办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该怎么办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交税吗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交税吗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交通事...


·无证驾驶摩托车算不算工伤
      无证驾驶摩托车算不算工伤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看交...


·去税务局买车船税需要什么资料
      去地税局缴纳车船税,应提供这些资料:(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二)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个人车辆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三)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处理完现场,就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这个涉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处理完现场,就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这个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是您关心的焦点,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纠纷。按照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如何划分要看具体情况,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是多少?本文帮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


·车主非司机时何时担责
      车主非司机时何时担责 一、车主非司机时何时担责 (一)首先要看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 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其次要看车辆在流转过程中,车主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 比...


·交通事故营养费为多少钱一天,内容有哪些
      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车辆也越来越多,但交通事故也在逐年增加,所以交通事故的赔偿也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交通事故赔偿中有一方面就涉及到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营养费为多少钱一天呢?我们为此整理了一些资料,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的营养费,是...


·交通法撞人致伤肇事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交通法撞人致伤肇事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撞人后逃逸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还需要附带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涉嫌犯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祸撞人成重伤后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