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为目的依法结合的伴侣,男女因结婚而成为了夫妻,双方具有特定的身份,在法律上互相享有权利也具备了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就叫做夫妻共同债务。何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这就包括了夫妻之间在生活中的必需消费,如购买家电、日常生活开销,另外,夫妻共同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项规定主要有两个要素,一是夫妻共同债务悲必需产生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发生于双方登记结婚具有法律效应当天一直到离婚之日中间的时段,这里要注意的是,双方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所购买的物品所负债务,也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二是夫妻夫妻共同债务的发生前提是必须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者由于双方共同经营而产生的。
只要满足以上两个要素,无论是以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名义所负债务,都应该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包含的种类很多,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债务;或者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为家庭生活所负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夫妻共同债务名类繁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存在事实难清查、法律法规不全面等原因,因此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证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大量明确证据的证明。
为了清晰划分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各地法院在实际判决中往往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夫妻中的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况,如果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且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判定为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了。
夫妻共同债务是与夫妻个人债务相对的,实践中对夫妻债务做出区分,这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毕竟法律中规定只有对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才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清楚责任。至于法律中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上文已经进行了讲解,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虽然说法律允许债权转让,但是必须是生效的债权转让合同。很多债权人随意的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最后导致自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


·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吗?
      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吗?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


·离婚婚内债物怎么分配?
      离婚婚内债物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


·巨额债务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巨额债务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方面。第一,债务纠纷起诉,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几种?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几种?我们将钱借给他人后,我们就成为了债权人,依法享受对他人的债权。当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债权转让时,我们需要提前通知给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几种?转让条件又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给出的分析。一、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几种...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调解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调解不还怎么办?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


·欠条写错字有什么影响
      欠条写错字有什么影响一、欠条写错字会有什么影响欠条上的错别字不影响反应欠条中载明的事实内容的,没有影响,欠条上的错别字虽然对反应事实有影响但是可以从其他证据证明的,也没有影响,如果该错别字影响反应欠条中载明的事实且无法用其他证据证明的,欠条持有人可能会承担不理的后果。二、打欠条要...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作为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很容易确定,就是债的当事人,即债务人和债权人。但是,关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那么,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帮助您理解。 一、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


·贷酒席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贷酒席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贷酒席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双方需要为了这样的一种债务来共同的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


·欠钱不还起诉赢了还是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赢了还是不还怎么办?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败诉的一方如果不按照判决履行法律义务,胜诉的一方可以到人民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道。只要被执行人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就行。如果对方却是没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可以在被执行人有了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后,恢复强制执行。就版是说...


·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一、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的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效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但是,如果合伙人个人的债务与合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