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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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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脏搏动停止为生理死亡的时间。具体继承开始的时间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以医院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为准;


    


    2.以户籍注册登记中的记载为准;


    


    3.死亡证书与户籍登记记载不一致的,应以死亡证书记载的时间为准;


    


    4.继承人对死亡时间有争议的,应以人民法院查证的时间为准。


    

 宣告死亡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人民法院经过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制度。条件:


    


    1.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2.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其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


    


    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有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过


    


    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无生存可能的,公告期为3个月。


    

互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的,其死亡时间的确定,三种立法例:


    


    1.死亡在后和死亡在先相结合的推定制。罗马法:数人同时遇难而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成熟子女后于父母死亡,未成熟子女先于父母死亡。


    


    2.同时死亡推定制。如果不能证明多数人死亡的先后顺序,得推定其同时死亡。


    


    3.死亡在后推定制(生存推定制)15岁以下,长辈后死;60岁以上,晚辈后死;5——60岁,相差不超过1岁,男性后死性别相同,则少的后死。


    


    我国继承法意见中采用了死亡在先和同时死亡相结合的推定制,《意见》第 7条规定,互有继承权的几个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的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有他们各自的继承人继承。对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死亡人和长辈的死亡人实行死亡在先。对同辈的死亡人实行同时死亡推定制。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②人身权不可继承;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④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⑤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指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如何分割遗产
      本文所讲的遗产分割的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


·什么是遗产管理人?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 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这表明,凡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都负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 被继承人死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明或均不在遗产所在地或全部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这时的遗产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


·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 根据中华人民...


·遗产分割的几个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


·遗产的接受和放弃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该条的立法精神,继承遗产的接受和放弃应当掌握以下两个问题:

    (一)接受与放弃继承的表示期限根...


·未办理收养登记仍有继承权
      案例:
村民祁某同其丈夫施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在1996年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施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2007年,...


·再婚老人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大爷因未留有遗嘱,故其婚前财产作为遗产范围,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老太虽然与张大爷均为丧偶再婚,时间也较短,但其仍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故其对张大爷的婚...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


·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是否应用来偿还受害人生前债务?
      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毕竟是两回事。“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其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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