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异乡工作生活时,很多人会选择租房,当生活渐渐进入正轨,人们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异乡工作生活时,很多人会选择租房,当生活渐渐进入正轨,人们会要在城市落户,而落户时就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这也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 也有效地保护了租房双方的利益,那么这个证明要如何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二、所需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三、注意事项

1、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3、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四、办理情况

证明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才能办理:

1、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2、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

4、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需要提醒的是人才服务中心周边肯定有相关人才中介机构,交一点钱让他们帮着办理住所证明,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目前已经归口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口如无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

综上可知,是由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而办理证明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则如上所述,需要携带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合法证件,各个不同的城市大体上没有差距,但还是建议您提前到当地房管部门进行咨询,以免浪费时间。


·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样规定的?
      计件工资是一种常见的结算工资的方式,这种方法一般是多劳动多得工资,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计算方式也是有一定的说明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呢?劳动法计件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在签订计...


·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如何计算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


·工伤认定书二次手术申请材料有哪些?
      工伤认定书二次手术申请材料有哪些?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报材...


·一、新员工辞职是否可随时走人?
      一、新员工辞职是否可随时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


·施工合同乙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施工合同乙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第一,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当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但是需要在当地制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自己的伤情属于哪个等级,才好判断怎么协商赔偿问题,那么2017七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肌力4级...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在法律上对因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旷工多久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


·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级?
      一些生产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时会受伤。职工脚面被砸伤后,要先到医院处理,然后,尽快的找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等职工拿到工伤认定结果后,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伤残金及其它赔偿。那么,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级?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一、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


·工伤司法鉴定为9级赔钱怎么算
      在工作过程中,有些工作人员会由于某些原因受到伤害在构成工伤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工伤的损害的等级不同,进行赔偿的标准也有一些差异,比如工伤司法鉴定为9级赔钱怎么算,这些有一定的标准,下面我们为您进行具体的解答。 司法鉴定为9级赔钱怎么算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根据具体的精神受到的损失的情况来进行一个赔偿,一般情况下在进行精神损失方面的认定的时候,他都是非常的严格的,所以这方面的一个赔偿数额是不好要到的,但是还有其他的一些具体赔偿费用。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在工作中,由于疏忽或者是本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劳动者往往会遭遇工伤问题。一旦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不正规的企业就会通过恐吓或者欺骗要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甚至企业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