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五险一金的出现就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体现。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它们,五险一金包括什么?缴费比例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为广大朋友详细介绍这一问题。

在我国现阶段,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一、五险一金的具体内容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为了养老,给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的保险。养老保险由职工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纳一般为去年月平均工资的8%,企业为20%。养老保险至少要缴纳15年才有效,而且必须到了退休年龄才能领取。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医疗保险也是由职工和企业共同缴纳的(灵活就业的的为8%),职工为2%,企业为6%,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仅供个人使用,住院报销比例为:3万以内的职工15%,企业85%,3万到四万的职工10%,企业90%,超过四万的职工只需5%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几种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保险。职工缴纳1%,企业2%,失业保险最少要交一年,失业了(非本人主动意愿中断工作)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1—5年的可以领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5—10年的可以领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职工在工作中意外造成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力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保险。工伤首先来说必须是劳动者在劳动中出现的人身伤害(包括上下班期间哦),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于个人或者企业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无需缴纳。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保险。生育保险男女职工都要缴纳,企业缴纳比例为0.8%,职工无需缴纳,必须缴纳满三个月才能申请生育保险,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向单位申请。

(六)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费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和单位缴纳的比例各位5%—12%之间(单位不同缴纳比例也有所不同)。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40万。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五险一金包括什么的详细内容。同时,我们需要注意两点。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公积金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如果你还有其它与之相关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
      一般说到单方面起诉离婚往往都是指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此时无论不想离婚的一方是否出庭,法官都会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那这个过程中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呢?这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 (1)夫妻共...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发现夫妻双方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时债权人可以同时向男女双方讨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履行阶段可以履行双方的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二、遇到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的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一、夫妻离婚的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 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起诉离婚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在现代生活中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离婚当事人,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或者,由于不得已的原因,选择了诉讼离婚,那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五种夫妻...


·起诉离婚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一方在主动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提出离婚协议申请的时候,一般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会选择协议离婚,如果另外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一般的话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解决。麻烦一般起诉离婚手续费多少钱,另外在聘请律师帮忙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费用呢? 一、起诉离婚手续费多少钱...


·如果结婚证丢失一本,还能办离婚吗
      可以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一十二条《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一十...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不需要,法警不属于法院执行人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


·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


·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婚姻存在期间 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


·2023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婚姻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一节??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


·夫妻一方信用卡诈骗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消费不是免费的午餐,持卡人应当及时的还款,否则不仅产生逾期记录,还会累加产生不小的费用。并且随着拖欠时间延长,欠款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其中,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夫妻一方信用卡诈骗,那么,其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下面是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