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

要想收养子女的,最好是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手续,这样建立起合法的收养关系,才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具体来说,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合法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是合法收养。

一般收养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合法收养子女流程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民法典》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登记:经审核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非法收养子女的抚养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对收养人按哪些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法定条件但未进行登记而收养的,按一千元的金额征收;

(二)无子女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的金额征收;

(三)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建立合法收养关系的,首先要求当事人都要满足《民法典》中具体规定的条件,除此之前就是办理收养公证或收养登记,而要是符合了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话,则就会构成事实收养。


·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
      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


·男人出轨迹后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依据
       现如今社会,随着价值观的变化,出轨离婚的人群也越来越多,给家庭严重的伤害,男人出轨迹后离婚财产的分配是解决好离婚的关键。男人出轨意味着男方有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有利于女方分割财产。具体的内容和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一、男人出轨迹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该怎么写
       夫妻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分割等问题做出约定处理。那么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时该如何来写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怎样分配 (一) 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二) 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


·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
      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


·打离婚官司怎样找律师?
      遇到了法律问题就去找律师这是现代人的共识。当然,律师也会尽可能的为您解决问题,其中也包括离婚官司。随着现在律师的数量不断增多,要想找到一个好的律师也成为一大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总结一下打离婚官司怎样找律师。 打离婚官司怎样找律师 一、及时聘请 遇到法律问题应及时聘请律师。...


·一、领结婚证前购买财产分割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领结婚证前购买财产分割属于共同财产吗?1、没有特别约定或不能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虽然不属于夫妻共有,但份额上也是一人一半。2、夫妻没有结婚证,但双方都没有配偶的。法律上认定为无效婚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和相互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但法律不干涉。...


·离婚后小孩一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没有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每月支付一笔抚养小孩的费用。通常,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清楚,那么离婚后小孩一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离婚后小孩一个月的抚养费...


·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尽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但是有些人在离婚后,并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孩子一方应该主动站出来维权,向对方追讨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 ...


·反家暴法保护对象包括哪些人
      反家暴法保护对象包括哪些人一、反家暴法保护对象都包括哪些《反家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解读:在附则中增加准用条款,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有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