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证据调查申请书如何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证据调查申请书如何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一、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19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复议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二、填写说明:

1、 首部。

(1)写明文书标题“调取证据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2、 正文。

(1)请求事项。写明对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要求。可这样表述:“申请人因(被控犯何罪或指控何人犯何罪)一案,已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正由何检察院审查起诉,或已向何法院提起公诉,或已向法院提起自诉等)。关于本案(证据所在处的个人或单位)调取(证据名称及数量),以利本案的正确处理。”

(2)理由和法律依据。着重说明调取某某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和公正裁判所起的作用,同时援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和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九十五条作为法律依据,申请调取证据。

3、尾部。

包括文书送达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署名,注明年月日和附项,附项中写明证据存放地点及件数等有关情况。

以上就是刑事证据调查申请书的具体书写规范及其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提交刑事证据调查申请书之后,要依法搜集证据材料,刑事证据调查申请书是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具,我们要善于在必要时合法合理地使用它。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到您,祝愿您尽早解决问题,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


·中国拐卖儿童如何定罪的?
      中国拐卖儿童如何定罪的? 一、中国拐卖儿童如何定罪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


·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的环节的话,肯定对量刑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您对于自首这种专业的名字可能不太熟悉,但是说到认罪,您都非常了解,很多人想了解一下。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刑法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刑法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有哪些?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枕木,某甲盗窃的是备用的枕木,某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中的枕木,那么前者只构成盗窃罪...


·对于刑法认罪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能听说过国家的刑法在我们国家的重要地位,那么刑法在认罪的相关处罚规定上,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看,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认罪,应该可以从轻处罚。具体看下文。 在司法案件的审理过程之中,不少主体会承认自己的罪行,我们知道,若主体主动交...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要件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要件是怎样的 ?一、故意伤害罪的主观要件是怎样的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


·花钱找罪受的这种事情有不少小伙伴们肯定都有过类似的经验
      花钱找罪受的这种事情有不少小伙伴们肯定都有过类似的经验,因为如今我们不管是平时旅游、消费或者是买房的这些重大事情的时候,都会难以避免的就碰到一些不良商家。不过我们在谴责这些商家的同时也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例如买房子的时候,不排除有些人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买房子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互殴打架轻微伤拘留多少天
      互殴打架轻微伤最多拘留十五天。互殴打架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侮辱他人人格,而且妨害社会秩序,影响比较恶劣,属于较为严重的情节,所以,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治...


·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依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 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办法是怎么规定的?1、办理一审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起诉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审判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2、办理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