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是孩子重要的生活来源,如果子女抚养费不能维持生活的时候,子女抚养费可以增加吗?不少人都想要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但却又不清楚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子女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子女抚养费可以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1、抚养费的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虽具备上述条件,但还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

2、抚养费的减少

条件是:第一,供养人的供给能力降低和经济收放减少。如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负担加重等;第二,被抚养人需求的减少。如当初因特殊原因抚养费数额订得很高,现特殊情况已消失,或被抚养人有了其他生活来源。临护子女的一方再行结婚,继父继女愿意负担的。

3、 抚养费的免除

第一、被抚养人需要抚养的前提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如自己的收入可维持自己的生活。

第二、供养人丧失了劳动能力。

三、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该《意见》第三条还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随着子女所在地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读书生活的需要等等,这些都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利益。因此,只要是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并且有相关证据证明的话,那么子女抚养费可以增加。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诉讼离婚流程 1、写民事诉状 第...


·说到五险一金,相信大家都会想到它是一种有效的保障大家的合法权
      说到五险一金,相信您都会想到它是一种有效的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的手段吧,每个地市的五险一金的都是有一定的差别的,不是完全相同的。那么,湘潭五险一金查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湘潭五险一金查询的注意事项 1、湘潭市养老保险:退休后你的消费水平...


·如果是事实婚姻好起诉吗?
      如果是事实婚姻好起诉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


·夫妻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
      夫妻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二、约定财产协议的效力夫妻财产...


·双方父母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离婚后争议最大的问题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无非就是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当然也有特别关心小孩抚养权的父母,离婚后除了孩子什么也可以不要,但是也要根据法院的判定你是否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那么今天我们就对双方父母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进行一点了解。 一、双方父母离婚小孩...


·一方出轨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
      在男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那双方就是互负忠贞义务的,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有婚外情的行为,虽然这样的行为不违法,但却对夫妻感情影响很大。那实践中要是一方出轨也就是有婚外情的话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出轨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 一般性的出轨行为不...


·老人再婚离婚财产分配
      老人再婚离婚财产分配 再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离婚后财产分配分为个人财产分配和共同财产分配。针对两种分配方式,有不同财产分配方法。本站我们搜集整理了财产分配的相关资料,将为您进行解读。 (一)再婚个人财产分配 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婚姻法的规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是调整婚姻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婚法中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也做出了规定,主要是在离婚的时候适用,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2017婚姻法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哪些部门可以告重婚罪2023
      一、哪些部门可以告重婚罪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


·法院公布假释后多久可以回家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示假释结束后释放时间,但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具体时间由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裁决。监狱法第32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
      在现代社会中,因为婚姻观念的逐渐变化,人们对于离婚等相关的事务都不在恐惧。与此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变得更加激烈。在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因此,人们经常咨询: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女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