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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抵押合同中担保贷款抵押相关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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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贷款抵押合同中担保贷款抵押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担保贷款的含义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二、担保贷款的基本分类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三、担保抵押贷款的相关规定

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⑶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⑴土地所有权;

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⑹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⑵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⑶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⑷抵押担保的范围;

⑸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应该对担保抵押贷款的相关知识有所了解,就是银行怕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相关的义务,而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相关的担保,如签订担保贷款抵押合同,即在合同上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担保抵押贷款具有合同法律意义上面的效益。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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