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看待出轨,出轨是犯罪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明星还是老百姓关于出轨的新闻总是层出不穷,关于道德的讨论往往是负面的,抛开不谈。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关于切身利益的,就是出轨到底违不违法,出轨是犯罪吗?一个理性的人在面对对方出轨的时候,也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惩罚对方。

?一、出轨违法吗?

当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对婚外情的处罚。 如果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属于道德问题,也没有违反婚姻法,严格来说不承担民事责任。 而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这就涉嫌违反婚姻法中夫妻之间应当忠诚的法律规定了,可作为离婚的合法条件之一。 同时,出轨的一方是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理应少分。而出轨中受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二、出轨犯罪吗?

出轨是不是犯罪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析具体情形。在这里列举现行刑法中与出轨这一行为有关的罪名: 1、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中“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这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当然,第三者在不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并不构成重婚。 2、破坏军婚罪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说的“同居”不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只要与现役军人的配偶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即可构成破坏军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要注意!以上两种刑事犯罪是针对严重的“出轨”行为,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只能是道德谴责,还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出轨的法律后果?

出现以下法定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以主张多少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财产损害赔偿,是赔偿离婚过错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过错方对此应当全部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受害方进行的精神抚慰,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考虑一些因素: 一是要考虑赔偿数额应当能够抚慰婚姻无过错方所受到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且要以受理诉讼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基本生活水平为准; 二是要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体现出对过错方的有效制裁; 三是要考虑过错方侵害的过程程度、手段、场合、后果和影响等具体情节确定其赔偿责任,以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而言,出轨是犯罪吗?答案是否。出轨入刑于法理而言固然太过严厉,并不适合维护社会的稳定及发展。但是,对于出轨的惩罚原则,法律和道德几乎是殊途同归的,无论是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考虑传统道德、爱情、婚姻或者家庭;还是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考虑法律后果。无论如何,都不可为一时之生理冲动,而无奈承担《婚姻法》的制裁,背叛那总角之时的美好爱情。若成为了被出轨方,伤心过后,请理智地依靠法律,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


·对违规司法鉴定人判刑是怎么判的?
      现在的司法取证中,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但进行物证的鉴定时,司法鉴定人员可能会出现了一些违规的鉴定行为,比如,近段时间出现的天价鉴定、物证鉴定错误等等,那么对违规、违章的司法鉴定人判刑是怎样的?下面就跟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违法违...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证据的分类是比较多的,常见的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不管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呢?刑事证据的分类都有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


·构成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后果
      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对故意伤害他...


·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侮辱罪和诽谤罪的概念: 1、侮辱罪: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也就是说,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2、诽谤罪: 根据...


·一般醉驾缓刑前会被拘役吗?
      一般醉驾缓刑前会被拘役吗不会被拘役的。醉驾可以缓刑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缓刑刑期如何...


·拘留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一、拘留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有哪些
      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有哪些1、结果犯结果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所谓法定的危害结果,具体是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对犯罪对象造成物质性、有形的、可以具体测量确定的损害结果。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新刑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


·一、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怎么样?
      一、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怎么样?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帮助整个公安机关来完成调查取证,醉驾证人询问笔录是能够帮助我国司法部门查明案情的,对于犯罪嫌疑人自己口头交代的内容是否真实,通过所以公安部门可能会对当天一起喝酒的这些人作询问笔录,或者有其他的证人...


·持刀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持刀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


·一般犯盗窃罪被判多久
      构成盗窃犯罪,除了要有盗窃的具体行为外,同时还需要达到了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否则就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那要是确定犯盗窃罪的话,您知道一般犯盗窃罪被判多久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于盗窃罪怎么处罚这个问题,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