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要求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要求

人人都可以参与到股权投资行业,也可以成立股权投资企业以企业法人的形式进行投资活动。对于这种比较时兴的新型企业,很多人对于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设立这类公司,国家对于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具体要求也了解不多。下面我们来谈一谈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一、股权投资企业设立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根据企业类型和注册资金来源不同,不同的股权投资企业设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10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1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 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二、关于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法律法规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1年发布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2011]2864号的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资本募集与投资领域等做了具体要求。现将相关内容摘要如下:

(一)设立与管理模式。

股权投资企业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设立。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也可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二)资本募集。

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通过在媒体(包括各类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不得向投资者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

(三)资本认缴。

股权投资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

(四)投资者人数限制。

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投资者为集合资金信托、合伙企业等非法人机构的,应打通核查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打通计算投资者总数,但投资者为股权投资母基金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基本知识。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可以更加高效、大规模的进行资本投资,也是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新生方向。设立规范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时一定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做好企业规划和管理,寻求企业的更好发展。


·西安公司法律师收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西安公司法律师收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在我们国家主要是对于公司的一些行为作出规定,为了维护相应的债权人股东的相关利益,当然公司法律也存在着律师代理的状况,那么,西安公司法律师收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国家对于案件收费指导标准是,每件收费数额在3000元到30万元幅度内议定。 ...


·多人公司股东决定表决投票规定是什么?
      多人公司股东决定表决投票规定是什么?股东大会有重要事项需要投票表决时,票数需要达到参加股东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的50%或者以上。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按以下规则处...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都包含了哪些呢?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都包含了哪些呢? 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问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在法律专业领域内提出应对方案。 律图 二、审查、制定合同文本 (一)依据相关法律制定合同文本: 根据已经确定的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


·合同纠纷只起诉了分公司可以吗?
      合同纠纷只起诉了分公司可以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其分公司是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这是由明确法律依据的。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依法成立,并登记注册领取营...


·公司法一人公司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法一人公司是什么意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


·公司法人去世了注销重不重要?
      公司法人去世了注销重不重要? 我们您都知道,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公司,在有了公司法人之后才可以正式开始运营。但是,如果公司法人退休或者不幸去世,要不要对公司法人进行注销呢?公司法人去世对于企业来讲,无疑是当头一棒,那么,公司法人去世了注销重不重要?我们一起来看...


·私人公司产假怎么处理
      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不管是外资、合资、还是个体经济组织等只要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应该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护女职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不合理待遇时,应该收集证据,然后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修订非货币出资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修订非货币出资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商业活动需要依法实施。因此,在新的公司法修订了非货币出资的相关条款后,相关企业就会关注到非货币出资应该注意的几方面问题。那么,公司法修订非货币出资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经营者不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经营者不?股东不是经营者,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


·公司设立条件是哪些?
      公司设立条件是哪些?想要设立一个公司,我们首先要关心的是设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司法中对于公司设立条件的规定,对股东身份、公司章程方面都有着具体的要求,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公司设立的条件问题的解答。 公司设立条件是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减少吗注册资金代表着公司拥有财产的实际数额,只能够反映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你公司实力的一种象征符号,证明其至少能够承担同等注册资金的风险,很多人都想知道,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减少吗,将在下文之中为你详细解答。一、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的区别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