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签劳动合同必须要给双倍工资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就应支付双倍工资。不过,是不是所有情形下,没有签劳动合同必须要给双倍工资呢?若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必须要给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这是《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的惩罚性规定。所以,即使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从这个意义上说,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否则不管何种原因导致的合同未签订,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但是,也存在一种例外情形,即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必支付双倍工资。

这种例外情形就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也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这种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当然,对于超过时效主张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已经丧失了胜诉权,用人单位也是不必支付的。

二、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到底如何计算未支付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因为《劳动合同法》只笼统的规定了应当支付二倍工资,但对具体的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未做明确,使得在实践操作中,如何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存在很大争议。

最简单的一种做法是直接按实发工资数额计发。这种发放方式虽然简单,但实发工资可能包括加班费、福利待遇,另外还可能扣除了代扣代缴的保险金。

一种做法是按照基本工资计发。这种计发方式会使劳动者得到的二倍工资的差额低于按月实际领取的工资。因为基本工资只是工资总额中的一项,其他项目则根据单位的工资制度来计发。

另外,在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中,经常会出现奖金是否应包括在内、提成是否应当包括在内、年终奖是否应当包括,还有一些考勤奖、餐补、车补等货币性收入是否应当包括在内的问题。

因为劳动合同法对此的规定不太明确,所以在实践中各种判决结果都可能存在。有的地方对此专门进行了明确,对哪些应当计算在双倍工资在内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但大部分省份则未进行规定。

正常的工资收入应当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条件下付出的正常劳动而所得的收入。所以,在计算中,加班费是不应当计算在内的,但绩效工资或者奖金则应当计算在内的;其他的一些福利待遇如餐补、车补等也不应当计算在内。

没有签劳动合同必须要给双倍工资吗?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条件下,且在一定的时期内,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实践中,如果您所在的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就要注意在一定的时效期限内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以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加班费工资扣个人所得税么
      加班费工资扣个人所得税么?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


·法律规定加班工资能扣税吗
      加班工资能扣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


·一、幼师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幼师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


·一、一年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一年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兼职随时辞职是可以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非全日...


·葫芦岛工伤待遇调整有什么?
      葫芦岛工伤待遇调整有什么? 工伤待遇是对职工健康的一种补救和补偿,是对伤残者的医疗、生活的一种保障,因此工伤待遇对伤残者来说十分重要。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说的是关于葫芦岛工伤待遇调整的有关规定,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对您认识了解工伤待遇有一定的帮助。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


·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有多久
      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有多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最短为两年。装饰工程的作用是保护建筑物各种构件免受自然的风、雨、潮气的侵蚀,改善隔热、隔声、防潮功能,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同时,为人们创造...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是指什么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是指什么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


·辞职后个人怎么缴纳社保?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1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2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用户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务费,因此一...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
      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法律也会随之进行调整变化,劳动合同法作为您都很关注的法律,它的变化牵动着无数劳动者的心,最近,劳动合同法又多了一条司法解释,下面一起随我们看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吧。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第二...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工会介入吗?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工会介入吗? 旷工辞退不需要工会介入,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通常需要工会介入的情况是,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采取经济裁员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时。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023要收费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018要收费吗? 一、工伤伤残鉴定是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