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质押贷款还款方式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个人质押贷款还款方式都有哪些? 一、申办个人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必须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有价权利凭证作为质押物。
3、能够提供借款人和出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4、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有效质物证明。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须提供受理人、借款申请人和第三人签署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3、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个人质押贷款如何还款?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期限利率。以个人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可采用按月(季)还息、一次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
四、哪些可以用作质押物?
1、 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包括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存单(记名)等。
2、凭证式国债: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的国债。
3、保险单:与我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为保险人的、具有现金价值并能随时变现的人寿保单(无保底的投资联结型保险单除外)。
4、黄金:包括实物黄金和记账式黄金,实物黄金包括我行自营或代理买卖的实物黄金(黄金成色在99.95%以上)以及非我行销售的实物黄金(黄金成色在99%以上);记账式黄金质押目前仅限于我行开办的记账式黄金业务。
5、其他依照农业银行制度办法规定可质押的权利凭证。
由此可见,像黄金、保险单、国债和银行定期存款单都可以当做个人质押贷款的抵押物。个人质押贷款还款方式包括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性还本等方式,具体采用哪些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还款能力而定,如果想减轻还款压力的话可以选择等额本金的方式,只是这样的话总利息会多一些。



·个人债务纠纷要怎样起诉?
      如今,诉讼讨债已经是解决欠款纠纷的主要方式,尤其是对于恶意欠款不还的债务人而言,诉讼讨债是强制其还款的最佳选择。那么在实务中,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换言之,遇到个人债务纠纷要怎样起诉呢?对此,下文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债务纠纷要怎样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法...


·股东怎样抽走注册资本款
      股东怎样抽走注册资本款?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


·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 一、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 我们先
      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 一、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 我们先来看看欠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 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


·法律上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一、代位权的定义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一、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以此可见,该背书方式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以授予他人一定的代理权为目的,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而是背书人(原持票人)与...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什么情况下不能主张债权的抵消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的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得用于抵销。由于债权可自由转让,以十分低廉的价格购买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很容易做到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


·遇到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


·一、离婚后补偿款收条如何书写?
      一、离婚后补偿款收条如何书写? 应写明事由、补偿款具体金额(大小写)、收款人及时间。应注意,收款人应为判决书或调解书载明的对方,交给其他人可能面临履行不当的风险。如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未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直接交付给对方,如已申请强制执行,应通过人民法院给付。 二、法律条...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一、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无论是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借款还是其他形式,成立借贷关系要满足两个条件: 1、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 借贷合意关键要素在于:一方向另一方作出借钱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银行转账、红包等方式向他人支付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