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怎么写?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
甲方征用的土地由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位置位于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亩,临时占地为亩。
二、工程临时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征用前条件,及时归还乙
方,或按恢复土地原有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征地费用
1、补偿方式:一次性补偿。
2、标准及金额:
甲方占用土地参照《》
标准进行占用。永久占用补偿元/亩,临时用地占地补偿元/亩。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
1、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 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
2、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乙方收到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原属乙方依法占有的土地使用权 转归甲方,其占用地面的附着物由甲方处置,乙方允许甲方进行征地
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工作,配合甲方全面进场施工,乙方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施工作业。再此期间由于乙方阻扰甲方工程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因施工造成的土地破坏,保护好土 地环境。
3、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准守共同履约。
六、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村委会出面调解解决;但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正如您看到的,如果请国家政府方面来帮忙的话是会比较方便和放心一点,至于这个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中一定要包括想要征地拆迁的企业和委托的政府信息,以及所需要征地的位置面积,最重要的是征地时面临的一些问题等事宜处理。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为了保证征地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因征地补偿而引发的纠纷事件。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国家征收土地都是需要给予土地使用人应有的补偿。具体来说有分成林地、房屋、田地等地。一般补偿费用里面包括土地附着物费用与青苗费。那么如果是林地,那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以山西省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当今社会,征地问题愈演愈烈,而在征地矛盾的背后,不仅是政府赔偿金额的问题,往往背后还隐藏着人员安置和房屋安置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不妥善解决,往往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政策来解决,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中就是相应南京市的政策。那它的具体内...


·租地合同到期可以续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民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租给其他人,土地的价值关键就体现在您对于土地灵活运用的程度了,而且有些人就是依靠把土地租给租户从中赚取租金的这种方式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但是一般在租地合同当中都是约定的有土地租赁的具体期限的,那么,租地合同到期可以续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


·土地征收产生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
      土地征收产生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可以拿到城镇土地使用权。其中出让和转让是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在这方面,我国也有不少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及一些条例。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内容是什么?下面我...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因此,由于土地产生纠纷的案例也在增多。我国公民对于土地有使用权,这项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总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那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总则有土地纠...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一、这种观点在现实操作中更切合实际,更符合代位权的立法原旨,能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 因为依“入库规则”,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由于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征地征收也是愈演愈烈,当然征地征收也会给予农民相应的征地补偿。为充分保障人民的利益,各地也会制定相关的征地补偿标准,各地补偿的标准是不相同的,补偿标准也不断的在修改,目的都是为了确保农民能在征地拆迁中得到应有的补偿。下面就合肥市征地补...


·涪陵区政府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涪陵区政府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一、涪陵区政府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仅做参考) 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由征地具体实施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农村房...


·集体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程序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批准之后,并缴纳一定的费用后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如何办理转让手续呢?今天我们对集体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程序的具体流程为您介绍一下。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