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怎么写?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
甲方征用的土地由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位置位于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亩,临时占地为亩。
二、工程临时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征用前条件,及时归还乙
方,或按恢复土地原有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征地费用
1、补偿方式:一次性补偿。
2、标准及金额:
甲方占用土地参照《》
标准进行占用。永久占用补偿元/亩,临时用地占地补偿元/亩。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
1、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 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
2、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乙方收到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原属乙方依法占有的土地使用权 转归甲方,其占用地面的附着物由甲方处置,乙方允许甲方进行征地
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工作,配合甲方全面进场施工,乙方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施工作业。再此期间由于乙方阻扰甲方工程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因施工造成的土地破坏,保护好土 地环境。
3、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准守共同履约。
六、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村委会出面调解解决;但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正如您看到的,如果请国家政府方面来帮忙的话是会比较方便和放心一点,至于这个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中一定要包括想要征地拆迁的企业和委托的政府信息,以及所需要征地的位置面积,最重要的是征地时面临的一些问题等事宜处理。



·在发生诉讼纠纷时,申请外地司法鉴定有效吗?
      在诉讼中,针对一些涉及到相关专业性的问题,需要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给出权威解答,可以说,司法鉴定结果对诉讼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在诉讼时,申请外定司法鉴定机关进行的鉴定是否有效,鉴定结论是否能被法庭认可,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外地司法鉴定有效与否的相关知识。 一...


·起诉抚养费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是我们需要彻底解决的,因为还以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是一个国家的希望。一般抚养问题出现在离婚之后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就算离婚父母也有义务去抚养孩子长大。那起诉抚养费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起诉地点规定 在法院起诉一般都是...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据合法的方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继而由其自主决定是否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我国的土地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广泛存在缩水的情况,也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更快,此时,应该怎么办呢? 一、土地使用权...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概念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


·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具体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具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 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二、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具体确权要求如下:(一)凡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后怎么办?我国的土地用途所多,但大致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则国有土地,二则集体土地。国家对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没有做出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国有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对于商业用地来说,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在使用年限届满之后应该怎么办呢? 一、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


·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相关人员的死亡证明,你们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情况下,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若是由于继承或者遗嘱情况的是可以单方进行申请的。具体材料包括申请书、土地来源证明等。 ...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


·白山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白山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吉林省白山市为了改善当地交通环境,加大了高速公路的建设力度,这中间就会占用到一些农民的土地,沿线的村庄也要进行搬迁。农民失去土地,会得到征地部门的一笔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费等。那么白山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给您...


·广东地区高温费怎么发,发多少?
      广东作为我国的一个发达城市,在很多方面都有着特殊的发展优势。并且,该城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所以当地的劳动人员的福利政策较好。其中,就针对我国目前的高温天气下,劳动人员的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广东就率先制定了高温补贴政策。那么,广东地区高温费怎么发? 一、广东地区高温费怎么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