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南拆迁企业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河南拆迁企业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河南企业拆迁赔偿的相关规定
于拆迁相关现在的最高级别法律规定为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是我们从全国通行的现行法律法规唯一一条能够找到的对企业拆迁的规定,通俗来说,企业拆迁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而从操作层面,“适当”是没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当然,还有更细一点的地方规定,比如2001年上海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第四十五条(拆迁非居住房屋的有关费用补偿)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这里,细分了几个赔偿项目,通俗来说,企业拆迁应当给予搬迁费、设备耗损、停产停业补偿。但搬迁费什么标准、停产停业补偿如何计算,还是无法操作。再当然,还有再细一点的具体拆迁口径,但该口径一般掌握在动迁组手里,被拆迁企业无法从公开的信息获取,实践中就有可能类似的企业确适用不同的拆迁赔偿标准。
据此,实践中企业拆迁的赔偿是混乱的,是标准不一的,是信息不对称的。
包括最近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仍然没有对于企业拆迁赔偿的特别规定,笔者雷敬祺律师也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不见回应,或许立法者更注重的是居民拆迁的补偿,这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但其实,企业拆迁面临的矛盾也很尖锐,不仅仅是被拆迁企业与拆迁人的矛盾,还包括被拆迁企业与土地或房屋所有人的矛盾,希望立法者能够对此予以重视。
二、实践中对于企业拆迁赔偿的相关操作。
实践中对于企业拆迁的赔偿通常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评估报告所列的损失,一部分是合情合理的协商赔偿。关于评估报告,通常会遇到几个问题,
1、评估范围是哪些,是否存在漏评;
2、评估标准如何确定,是否存在偏低;
3、无形资产是否可以列入评估等等。关于协商赔偿的数额,跟很多因素有关,企业的规模、拆迁项目性质、谈判的力度等等。
三、河南不同企业面临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案。
1、经营房屋性质。
有些企业是租赁办公用房,有的企业是自有产权办公用房,而有的企业的厂房是违章搭建的,这样,不同的情况可能面临不同的法律风险和不同的法律方案选择。
2、租赁合同剩余期限。
有的企业租赁合同十多年,有的企业租赁合同马上到期,有的企业租赁合同已经超期,这样,不容的情况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案。
3、企业拆迁后无法弥补的损失。
比如一些特别许可证、无形资产、人员解聘等等无法评估的损失。
4、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
比如由于历史问题及当时法律的不完善而导致的无证建筑,厂房内员工的安置等问题,是参照有关法律相关规定给予解决的,必须通过谈判协商解决。
通过上面的介绍与分析您肯定已经放心许多了,国家为了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拆迁赔偿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河南现在正在高速的发展,为了社会的进步,我们您应该配合政府进行拆迁工作。各种不同种类的拆迁得到的赔偿也是不同的,虽然现在各种的拆迁赔偿都不相同,但是我们可以了解一下河南拆迁企业拆迁赔偿的相关规定来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一些赔偿款项。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在如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才辈出,一些知名企业家在为中国社会的经济水平提高做贡献的同时,雨后春笋般的小微企业融资也在社会经济水平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融资不仅降低了财务的风险率也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所以越来越多人会选择这一方式,那么下面就通过一些资料来简单了解...


·企业如何面对验证稽查
      企业如何面对验证稽查 一、企业如何面对验证稽查 验证稽查对进出口企业诚信守法程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但通过验证的条件并不苛刻,总的来讲,应注意做好以下方面: 1、要守法经营,不得出现涉嫌走私犯罪或走私行为,或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等问题; 2、要准确申报并及时缴纳进出口税款,...


·明知违法经营股东承担责任吗
      要。股东参与了违法经营,即使没有直接参与,但在公司的协议或章程中有载定也视为参与,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参与、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由法人或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任或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股东的注册资本如何取回 一、股东的注册资本如何取回?
      股东的注册资本如何取回 一、股东的注册资本如何取回?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 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广州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广州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


·如何代理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如何代理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一、私募基金的概念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


·上海五险一金公司和个人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来说,每一种保险的类型的缴纳比例是不同的,而且,每个地...


·股东起诉公司法人需要的理由有哪些
       公司法人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司的直接拥有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有重要的干预作用,但是企业也会有股东的资金流入,资金一旦流入,股东就有决定公司发展事务的权益,双方相处融洽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一旦矛盾激化,就会存在经济纠纷,那么,股东起诉公司法人需要那些理由? 股东起诉公司法人的...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