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代位权答辩状法律知识解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权人代位权答辩状法律知识解读首先,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在代位权制度中,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三方当事人分别是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或债务人的债务人、次债务人,以下统称为次债务人)。两个法律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如下主要特点:第一、债权人代位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债权人代位权是直接依据法律而生的权利,无论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债权人都当然享有该权利。第二、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不同于代理权。第三、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因而债权人的债权对次债务人产生了拘束力。
其次,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务人须有合法债权存在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合法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 既包括合同、 侵权行为所生 之债权,也包括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所生之债权。 如果债务人对他人不享有债权, 或权利为 非法,则债权人无代位权可言。但根据《合同法》和司法解释,债务人的债权作为代位权标 的有所限制: (1)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 承关系产生的权利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 偿请求权等,这些具有人身关系、身份关系的权利,必须由债务人亲自行使,而不能由债权 人代位行使。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必须具有金钱给付内容。非金钱债权如土 地承包、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请求权等,不能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 (3)债务人的债权 必须已届履行期。对未到履行期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所谓怠于行使, 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 应当行使是指次债务人 不及时行使权利, 其权利有消灭或丧失的可能。 如请求权因时效届满而消灭, 受偿权因不申 报破产债权而丧失。 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权利。 如果存在某种足以影响债 务人行使权利的无法排除的障碍, 则属于不能够行使。 衡量是否怠于行使, 以债务人是否对 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为标准。 只要债务人没有提起诉讼或仲裁, 就应认定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即可行使代位权,至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出于何种动机在所不问。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所谓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结果, 致使其对债权人所负 债务的履行构成迟延, 债权人的债权未能清偿。 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的利益没 有任何影响, 则债权人自无行使代位权的必要。 对于无期限或者期限不确定的债权, 须经催 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债务人仍不履行时,债权人方可行使代位权。
再次,关于代位权的行使, 主要涉及程序方面的问题。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符合相关要求,以免导致诉讼失败。 1、债权人是代位权的行使主体 代位权是债权人所享有的一项权利, 只能由债权人行使。 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 律规定的条件下, 均可以独立行使代位权。 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 多个债权人既可以分 别对不同的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也可以对同一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在后一种情况下, 法 院可以合并审理, 如不能满足多个债权人的清偿要求, 则由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多个债权人按 比例受偿。 2、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不同于代理权。因此, 债权人应以自己为原告、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次债务 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可列债务人为第三人。 3、债权人应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无非有两种, 即诉讼方式和直接行使方式。 直接行使方式就是 债权人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必通过法院裁判。根据《合同法》规定, 债权人只能以 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方式来行使, 排除了非诉讼方式。 即使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与 次债务人先前已约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该约定对代位权行使方式亦不产生拘束力。 4、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根据法律规定, 如果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一项权利的一部分足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就 不能对该项权利的全部行使代位权;如果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足以实现其债 权, 则不得对债务人的他项权利行使代位权。 反之, 如果代位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仍不足 以保全其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次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数项权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我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里的 " 必要费 用 " ,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代位权 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这样,债权人 在代位权诉讼的请求中可直接要求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包括对债务人的效力、 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对债权人的效力三个方面。 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 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 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 系即予消灭。 应当强调的是, 次债务人作为代位权诉讼的被告, 一方面, 他对于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 (如同时履行抗辩、时效届满抗辩、抵销抗辩等)均可以对抗债权人。另一方面,无论向债 务人履行,还是由债权人代为受领, 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对债权人 来讲,因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
综上所述,笔者不在此为您介绍债权人代位权答辩状的具体编辑流程,而是先将其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一一列出,通过上述专业知识的解答,想必对于您日常学习及遇到的问题时的对策也能够有所裨益。另外,若代位权纠纷难以私下化解,建议您仍需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法律问题的解答。



·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的可以和借款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还需要走法律程序处理,起诉要债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


·欠钱不还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借钱没有立借据的情况特别普遍,尤其是小额的民间借贷,没有借据是否还可以起诉呢?当协商还钱无果后,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了,到法院去起诉对方。当然需要你能证明借款的事实。最基本的,转账的凭证、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能够证明你已经履行了出借的义务就赢了一半...


·借条上面出借人信息需要写吗?
      借条上面出借人信息需要写吗? 一、借条上面出借人信息需要写吗? 借条上面出借人的信息是需要写的,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您都应该之知道债吧,但是我告诉您,债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的哦,平时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二者之间相互签署契约产生的。那么债权是什么呢?债权法律关系又是什么呢?他的客体和他与物权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不知道了吧,下面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说明...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社会发展日益加快,社会上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早已经频频登上社会头条,屡见不鲜。那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如何处理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时间呢?今天我们便带您了解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请您往下阅读。 (一)、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发现有非法集资...


·子女怎样继承父亲的债权?
      子女怎样继承父亲的债权?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要求其为一定行为。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债权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被继承。因为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随被继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总的来说,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产生的债...


·借据和欠据的基本概念是怎样的?
      借据和欠据的基本概念是怎样的? ?一、借据和欠据的基本概念 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


·有借条没对方身份证可以进行起诉吗
      有借条没对方身份证可以进行起诉吗 一、有借条没对方身份证可以进行起诉吗 向法院起诉,可以不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只要能够提供被告的住址就行。进行起诉把起诉状递交人民法院就可以。 二、民事起诉一审的具体流程 (一)、起诉前准备 1、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对方身份信息、证据和...


·欠款金额过大无力偿还被起诉该怎么办?
      欠款金额过大无力偿还被起诉该怎么办? 一、对方不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错失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