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需经以下的流程和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6、《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11、股东资格证明;
12、《指定(委托)书》
13、《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二、北京基金公司注册备案的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这几部法规进行规范。具体条件如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
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以上就是针对关于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流程这一法律问题的阐述,希望对您日常生活中处理该类疑难问题会有所帮助。在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进行注册的备案,不但需要足够的资金,还需要经我国的行政部门进行审批核准,还需要申请人享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该项目还要符合我国企业设立登记法规的内容。如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包括哪些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包括哪些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


·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什么?
      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什么?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公司法当中的36条以及明文的规定,对于公司内部的股东来说,它是不能够随意的进行出资的抽逃的,而且工资法的解释三当中规定,如果存在这样的一种状况,那么就需要对公司和其他的股东来进行一个赔偿。《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


·注销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注销公司的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债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


·贸易公司购销合同范本?
      贸易公司购销合同范本? 贸易公司的购销合同其实就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那么购销合同的写作格式是什么样呢?其中又包括哪些内容?以下是律师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贸易公司购销合同的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 ?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有限公司怎么注销?
      个体有限公司怎么注销? 一、个体有限公司怎么注销?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


·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和法律规定
      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和法律规定我们国家为了您更多的利益,在政府的有关部门已经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对一些位置不是很好的企业下达了拆迁的通知了。而且为了维护成立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每一个公民自身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企业拆迁补偿政策。企业拆迁补偿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公章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在一些正规的单位办理业务时都可以遇到在票据上盖章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办理银行业务,去事业单位办理事物等都能遇到公章,按照我国法规规定公章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否则任何企业将不能作为公章来使用,那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下...


·分公司有权利签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合同吗?分公司无权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由总公司授权或者直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


·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后涉外税收如何收取?
      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后涉外税收如何收取?我国改革开放后,企业的组织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不仅存在内资企业还存在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在税收方面,各种企业的缴税方式有所不同,其中的中外合资企业的缴税方式尤为复杂。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后涉外税收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股东在整个公司中是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一个大股东的撤资甚至可能使一个公司破产,同样,优秀的股东则是一个公司运作良好的基础。那么,股东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又要履行什么义务,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吧。 公司...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正常情况之下的企业倒闭的话,肯定是需要经过国家组织的相关人员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后,然后依法注销登记。这样做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规避企业通过倒闭的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债权关系。如果公司即将倒闭,但是公司法人却选择逃跑,这种做法是极端不可取的。那么,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