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中家属怎么处理才有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纠纷中家属怎么处理才有利?

一、医疗纠纷可分两类:

1、医疗过失纠纷。

即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或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而引起的纠纷。它又可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行政法规上的称谓,需要经过医学会予以鉴定。误诊当然会构成医疗事故。没有被鉴定成医疗事故的,可以医疗人身损害为案由予以解决。

2、非医疗过失纠纷。

指患者到医院就诊,医务人员不存在诊疗、护理过失,但由于院方其他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所引起的纠纷。如:患者到医院就诊,由于保洁人员清洗走廊未履行相应警示义务,造成患者摔伤等等。此属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二、医疗纠纷中家属怎么处理才有利

专业受理调解医疗纠纷,使用医疗纠纷非诉讼方法解决。

调解的生命力在于第三者的居间公正裁决和调和,调解中间人的公正和中立显得至关重要,决定着纠纷的调解顺利与否、成功与否。只有脱离了医患双方的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牵绊,才能真正实现调解人态度的公正与公平。在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之外发展民间组织的调解,可以扩大医疗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组织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

目前,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以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价值与优点逐步受到人们的重视和青睐,今已广泛流行。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有着其独特的重要性和优势:

1、能充分发挥作为中立调解人的专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协商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使医患双方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参与纠纷的解决。

4、有利于保守患者个人隐私和秘密。

5、当处理新的技术和社会问题时,在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能够提供一种适应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变化的灵活的纠纷解决程序。

6、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和自律原则灵活、快速地解决纠纷。

7、经当事人理性协商和妥协,可能得到双赢的结果。

三、具体做法

医疗纠纷适用举证倒置规则,由医院举证!建议:


1、你保管好医院你给的消费单证和到医院的车票等;

2、如果起诉的话,同时申请证据保全。

3、最好请个医疗纠纷方面的专业律师。

1、首先患者应当在最短时间内到医院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患者如何复印查封病历? 患者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复印病历。纠纷。患者本人复印只需出示身份证,若是委托他人需带着患者及本人身份证,以及患者委托书,到医院主管部门办理复印手续并交纳复印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也是可以复印的。 允许复印病历应选择那些与病情有关的资料,否则一份住院几个月的病历如全盘复印下来很可能有相当部分是无用的,造成不必要的花费,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因此复印前不妨先向专家咨询一下。 复印和查封病历时,医患双方应同时在场,以保证其公平、公开、有效和真实。复印和查封病历后要加盖医院印章,查封病历后患方应在封口处签字或盖章。

3、在发生医疗事故,哪些病历资料必须医患双方在场时进行封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诉前保全申请书。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承担.

4、如何进行现场实物的封存?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应立即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封存物品送检启封时,也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在场的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保证在二人以上。由医疗机构保管封存物品。

5、封存的现场实物应当由谁进行检验? 对封存的药品进行检验的法定机构是药品检验所。

6、尸检如何进行? 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根据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的规定,尸体解剖分为三种:

1、普通解剖:限于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人体学科在教学和科学研究时施行。

2、法医解剖:法医解剖仅限于司法机关施行,主要目的是查明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确定自杀还是他杀,推断死亡的死亡时间,为侦破案件提供可能的线索和证据。

3、病理解剖:病理解剖仅限于医学院校教学、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机构的病理科或病理教研室施行,主要目的是阐述及研究机体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的客观规律。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纠纷中家属怎么处理才有利的相关内容。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很多人会选择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在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之外发展民间组织的调解,可以扩大医疗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组织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您应该学会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怎么收费 在发生一些事故的时候我们都会需要进行鉴定,其中医疗事故当中进行的也就是医疗事故方面的鉴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鉴定并不是免费的,那么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怎么收费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数额如何计算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赵某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赵某的死亡被确定为医疗事故,赵某的家属可能得到的赔偿数额应当按本条例第五十条所列的项目和标准来计算,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


·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明自己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的话,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要认识到,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减轻了患者一方的举证...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 一、范文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有限公司××科退休,现住:×××,联系电话:××× 诉讼代理人: 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陈××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


·贵州医疗过错赔偿项目标准是什么?
      贵州医疗过错赔偿项目标准是什么? 贵州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等于伤残等级(三级即为0.8)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以20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这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在时效期内具有胜诉权。但是很多当事人并不清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服务合同...


·办理济南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工作后单位会统一给我们办理医保卡,没有单位的城镇居民、小孩和农村人也可以办理个体、城镇医疗保险。那么现如今,在济南办理医疗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呢,具体的办卡手续又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给您介绍济南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济南的医保卡分为两种:济南职工医保卡、居民医保卡(包括大学生和儿童) ...


·医疗过错鉴定内容包括哪些?
      医疗过错鉴定内容包括哪些?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有哪些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有哪些 随着医疗的进步,人的健康状况的得到改善,这对于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医疗纠纷。若医疗纠纷处理不好,影响重大。很多人会选择法律的途径来处理纠纷。对于医疗纠纷发生的事故,需要依法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有哪些?我...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在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医疗事故的责任是医疗机构的,那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相反,如果不是,该纠纷的处理就会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解决即可。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呢?我们来带着您一起学习学习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