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一、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二、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四、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基本上就是这样了。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医疗事故的鉴定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定医疗事故中的责任主要依据的对象就是医疗事故鉴定书,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存在着多大的因果关系。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是什么?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含义 对于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专门在第七章用了十一条有规定。其中,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


·被撞伤医保报销后仍可索赔吗?
      需要看案情,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如果协商不成的,需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确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害的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根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罚
      我国对于医疗技术是非常重视的,它关系到国人的生命健康,但是对于某些非法厂商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查处也受到道德的谴责,而非法使用者也会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罚呢?详情见下文。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


·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们的生活中,疾病总会是少不了的,这就需要去医院了。在医院,医生是有救死扶伤的责任的。但是即使是在救死扶伤的时候,也会有意外出现,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这对于死者来说会是非常不幸的,那么,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生是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如果确实...


·法医鉴定程序规定及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法医鉴定程序规定及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程序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3、鉴定的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受理鉴定,认真询问受伤史、检验伤...


·医疗过错十级赔多少,赔偿因素是什么?
      医疗过错十级赔多少,赔偿因素是什么? 一、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 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 由这三个...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


·什么样的医疗损害责任属于刑事责任
      什么样的医疗损害责任属于刑事责任一、什么是医疗事故属于刑事责任 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人员及护理人员;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客观方面是医...


·有关医疗事故的赔偿争议如何进行行政调解的问题?
      有关医疗事故的赔偿争议如何进行行政调解的问题? 对于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件,卫生行政部门在他们递交申请书后,要进行医疗事故的赔偿争议调节,那究竟怎么递交申请书,调节原则是什么以及相应的处理手段都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给您解答一下有关医疗事故的赔偿争议如何进行行政调解的问题。 ...


·如何理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的基本条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2)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3)国家药品管...


·合肥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
      合肥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 一、合肥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 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