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常遇到的诉讼时效
由于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所涉及具体争议的诉讼时效并无明确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施工合同纠纷通常都会遇到的质量、工期、造价争议,其诉讼时效的把握往往缺乏法律根据。国家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很多问题的处理做了具体的期间和期限的规定,包括很多除斥期间的规定,虽然这些规定都和诉讼时效的起算有直接的关系,但并没有这些期间、期限、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相关的明确规定,因此律师在承办有关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时,经常会遇到有关质量、工期、造价争议的诉讼时效如何把握,以及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互相区别的具体问题。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程验收合格后的2年内起诉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三、其他相关工程款纠纷可参考规定
1、施工合同中一般都有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约定;
2、如果没有书面的施工合同,那么就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可以主张要求支付工程款;
3、追偿工程款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
结合上文我们可知,在工程纠纷诉讼中法律规定验收合格后有2年的诉讼时效。但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承包商可能会错过诉讼时效,所以要求承包商明确认识到诉讼时效是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法律规定,从受害人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的那天开始算起,在这期间受害人应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错过了工程纠纷诉讼时效,可以采取其他办法恢复中断的诉讼时效,或者咨询。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 二、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审理情况 相对集中在建筑施工等领域2010年至2012年,浦东...


·工伤认定十级伤残怎样进行赔偿
      工伤认定十级伤残怎样进行赔偿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


·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在最近一次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中,重点强调了劳务派遣员工的问题,换言之也就是在不断的加强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法律保护。那么劳务派遣新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劳务派遣单...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订立施工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订立施工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


·非法集资法人自首员工如何处罚?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 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非法集资法人自首员工如何处罚? 一、...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 一、工地罚款单目的和格式要点 工地罚款单,工地罚款单是工地方面对于在工地中工作的民工的一个有效的约束手段,为了让员工能够遵守工地的规范,避免因为不规范施工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通过罚款的手段来约束工人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工地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名...


·我们在进行解决工程纠纷的时候,一定要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我们在进行解决工程纠纷的时候,一定要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决。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实务都包括什么呢?我们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实务包括什么 (一)解除合同的条件问题 在合同履行过...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工伤赔偿是很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很多比较危险的职业劳动者经常会收到一定的伤害,在受到伤害之后如果没有工伤赔偿将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工伤赔偿吃非常必要的,那工伤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一般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按《工伤保险...


·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可能大家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也
      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可能您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也会发现,公司登记的公司法人代表,具体在公司当中并没有从事什么工作,也有可能就是公司董事长的家里人。其实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虽然说对公司的法人代表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对于公司法人的年龄并没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


·作为私企会辞退老员工吗?
      作为私企会辞退老员工吗?私人企业不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