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五险一金公司和个人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来说,每一种保险的类型的缴纳比例是不同的,而且,每个地区的比例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上海五险一金公司和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五险一金交了有什么用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二、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综上所述,关于上海五险一金公司和个人缴纳比例,您要注意,在进行缴纳的时候,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单位进行全额缴纳的,个人是不需要承担的。其余的三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才是需要单位进行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的,这些您需要清楚。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一、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事项有哪些?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


·公司不买社保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用人单位应该为其购买社保。虽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仍然有很多公司并没有按此执行。作为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没有为自己买社保的应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那么公司不买社保会得到怎样的处罚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公司不买社保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社...


·公司法股东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义务有哪些? 除了一些比较小的企业之外,许多企业在成立之初会有多位股东参与。股东们提供资金或者技术入股,相应地获得公司的股份,在公司盈利之后,股东们就可以凭借在公司中持有的股份获得一定的收益。股东有获得收益的权利,但同时,公司法也规定了股东相应的义务,下面我们就来了解...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审批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审批条件是什么? 一、从业资格的要求与取得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根据当前备案的实践操作,私募基金(不区分股权或证券...


·股东是民事诉讼法的主体吗
      股东是民事诉讼法的主体吗 一、股东是民事诉讼法的主体吗 1、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2、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①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那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个人公司法人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公司法人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过户不是简简单单地将一件东西转交给另一个人,其中具体程序,具体事项十分复杂的。公司法人由于其具有独特的身份,个人公司法人的过户更为复杂。针对个人公司法人过户具体需要什么手续这一复杂的问题,我们接下来将为您带来具体介绍。 一、什么是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


·股份转让所有股东签字需要吗?
      股份转让所有股东签字需要吗? 一、股份转让所有股东签字需要吗? 只需要准备转让股权的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即可,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


·公司的监事会下设哪些机构?
      公司的监事会下设哪些机构? 一、公司的监事会下设哪些机构? 公司的监事会下设专门的审计部门,上市公司应该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 ,履行日常的审计和稽查职责, 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审计部门由监事会主管并直接向监事会报告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锁定期是什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锁定期是什么意思? 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非常严格,其做出的每一项决策都关心到广大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会涉及到股权变更,为了防止股东恶意转让股权影响股份收益,上市公司在并购前会对股权进行锁定。那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锁定期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我国有些公民挂名其他公司的法人代表,甚至直到公司出事以后,公检法机关找到自己的情况下才清楚,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不管是公司内部的职工,或者说是挂名公司的法人代表,在担任之前,必须首先要搞明白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要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