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对付欠债不还的人?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对付欠债不还的人?有哪些方法

? ?在我们借钱给别人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果对方一直耍赖不还钱,我们需要采取一定的手段来要回欠款。那么,如何对付欠债不还的人呢?如何想办法让欠债人尽快还钱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四看”决定要钱策略

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

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借、欠这样一个法律关系的相关材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欠条或借条这种证据了。对欠代、借条,我们要仔细研究一下上面的内容。

欠条内容明确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因此在要钱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条的内容,内容不清,很可能钱要不回来。

所以,在要钱的时候,一定注意欠条的内容,防止节外生枝。

2、看欠条或借条的金额。

3、看还款时间。

这个时间,主要是看欠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写了,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时间长不向对方主张你的权利,那么起诉到法院,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诉求。

欠钱这种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起算看欠条上的还款时间。

4、看对方态度

如果是确实是资金紧缺还不上,那么可以双方再打一个欠条,约定一个还款日期,这样有助于延长诉讼时效。如果对方是老赖,立刻拿起法律武器。

二、收集“三组证据”

如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就该采取行动了!

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一个欠条不能直接起诉?在审判实践是这样的,如果金额不大,几千,一、两万,那可以,一般拿个欠条起诉就行,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你把钱借过给别人。

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主要是防止债权过2年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

3、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尽量提供,如果实在不行,可以委托律师查一下。

三、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诉讼是一个解除纠纷的一种方式,是穷尽其他办法无法解决的时候的最后一个手段。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2、起诉

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

3、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调解

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

综上所述,关于如何对付欠债不还的人这个问题,我们要注意,首先,我们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进行要回欠款。另外,我们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追回欠款,注意收集好借过钱的证据、对方财产信息以及主张债权的证据,来进行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一般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有人都会批捕么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有人都会批捕么? 1:不一定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情况。 2:如果公安局已经申请批准逮捕,一般的情况下不超过10天就有结果。 3:如果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就会放人的。 4: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和律师就可以向办案机...


·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一、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意识到,借款时要签订借款合同,但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借款合同中的一些约定是无效的,比如高利贷条款、改变诉讼时效期限的条款等。那么,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


·债主要求借条重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可以要求重写,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重新书写借条的话,完全是可以的。1、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2、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3、语言问题。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法律不断完善,在治安法以及行政法中都涉及到罚金和罚款的规定,很多人都不了解罚金和罚款的区别,简单的以为罚金就是罚款,但是实际上他们却有本质的区别。那么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将就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罚金,与没收...


·离婚承租权补偿款是怎样的
      一,离婚承租权补偿款是怎样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房屋被国家征收,其征收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并非征收补偿的对象。承租人因出租房屋被征收而向出租人主张分割补偿款项的,人民法院不能根据征收补偿协议以征收补偿项目名称来确定具体补偿款项是否给予承租人的,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并...


·行政处罚延期缴款最长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延期缴款最长多长时间?行政处罚延期缴款最长时间未在法律上明确,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的说法。在允许暂缓和延期的情况,也要看是哪个部门进行的处罚,哪个部门决定的暂缓和延期,处罚所针对的违法行为本身的性质等等,因此,这个问题无法...


·借条怎么打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借条的使用是非常广的,借条最大的特点就是短小精干,借条写法简单,能真实反应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有效的,受法律的保护。首先我们来看借条怎么打。写借条并没有什么特定的格式之类的,必须由借款人(债务人)亲手写,虽然由出借人(债权人)写也可以,但却并...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该规定,显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应当是出借人住所地,因此,民间借...


·付款人不同本票最终由出票人担任付款责任
      付款人不同本票最终由出票人担任付款责任,即本人付款。汇票是委托他人付款,即本人的受托人付款。支票也是委托的他人付款,但只能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承担付款责任。二、付款期限不同在一般情况下,汇票的付款期限是从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支票的付款期限是10天,本票的付款期限是2个月。三、当...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一、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由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申办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