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少不了对受伤的人员进行伤残鉴定,但这个鉴定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否则的话就有可能造成鉴定的结果是不被认可的。那到底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在申请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时间,要是超过了规定时间再申请鉴定的,则就有可能导致鉴定申请不被受理。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如何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如何赔偿多少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一死一伤的,通常情况下赔偿依据下列法律确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怎么样的
      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怎么样的?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设立是为了尽量减少和降低交通事故数量及规模,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总结...


·汽车司法鉴定要多少钱,程序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通常汽车在发生事故受到损害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司法鉴定,确定实际的损害程度,然后才能据此要求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一、伤残有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赔偿吗?
      一、伤残有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


·一、律师让交工伤鉴定费是为什么?
      一、律师让交工伤鉴定费是为什么? 律师之所以让交工伤鉴定费是因为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


·车祸轻伤一级怎么赔偿?
      车祸轻伤一级怎么赔偿?车祸轻伤一级的赔偿是按照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来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诉讼中,交通事故轻伤由占了很大的比重。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仅仅是车辆刮擦等财产赔偿情形,一般来说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而协商有时不能够化解双方矛盾的情况...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地攀升,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地攀升,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都应缴纳税费。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等,在武汉地区买房的人对武汉市房屋买卖营业税都会比较感兴趣,我们为您整理了武汉地区的房屋买卖所需要收取的税费,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的收取方式...


·个人社保什么交法?
      社保其实就是社会保险,同时也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 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而且社保也有很多,每一种社保都有不同 的交付,有集体社保,有家人社保,也有个人社保,每个种社保都有不同的交法,那么个人社 保什么交法? 个人社保什...


·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时需要交税吗
      不需要。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所以因继承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最基本的印花税及工本费,对于动产就没有另外的税了。另外我国虽然取消了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的要求,但许多房产局在办理房屋继承时为保险起见,一般还是都会建议先去做个继承权公证,这也是需要一笔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